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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虎咬伤女子容貌难恢复 对咀嚼功能、表情功能均受影响

2016-08-25 09:49 来源:北京晨报

 被虎咬伤女子容貌难恢复 对咀嚼功能、表情功能均受影响

  昨天,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赵某(伤者)擅自下车被老虎攻击受伤,其母救女心切,施救措施不当,被老虎攻击死亡,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针对此结果,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回应,对逝者表示哀悼,对伤者表示慰问,积极落实调查组对园区安全管理的要求,暂时关闭东北虎园,对园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此前网友抨击的伤者丈夫刘某未对赵某进行施救,该通报中也给出明确答案。刘某在回到车内后再次进行了施救。

  调查组通报,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六严禁”告知单,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在延伸调查中,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调查结果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

  2016年7月23日

  事发

  14时许

  赵某驾驶白色大众速腾小客车(以下简称速腾),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其子(2周岁)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刘某在检票口购买3张成人门票和1张自驾车门票,检票人员口头告知包括赵某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赵某还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载有“严禁下车”等相关内容。


  14时17分

  该车通过二次检票口开始游览。据赵某、刘某陈述,行车游览至可下车参观的野性天地游览园时,速腾车由赵某换为刘某驾驶。

  14时56分

  该车与另外两辆自驾游车先后从入口进入东北虎园。

  15时00分07秒至33秒

  刘某将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柏油路中间,赵某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

  位于速腾车右前方约13米的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同时,速腾车左后方的两辆自驾车按响车喇叭进行警示。随后赵某绕到速腾车主驾驶车门外,并侧身向车尾方向张望。此时,位于速腾车西侧约13米平台上的第一只虎窜至赵某身后,咬住其背部,并拖回该平台,该平台的另一只虎撕咬赵某面部右侧。刘某下车,向前追赶几步又返回。

  15时00分32秒,周某打开左后车门与刘某追至该平台坡下。15时00分33秒,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拉响警报冲上柏油路,对虎进行驱赶。同时用对讲机呼叫标号为8号的巡逻车进行支援。周某上至该平台,用右手拍击虎,被该平台其中一只虎咬到背部右侧。此时,距该平台西南侧约8米的第三只虎冲过来咬住周某左枕部并甩头,周某停止挣扎。

  救援

  15时01分14秒

  8号巡逻车赶到现场共同驱虎,刘某要求3号巡逻车司机下车参与救援,该司机责令刘某马上上车驶离事发现场。

  15时02分26秒

  刘某将车驶离东北虎园。随后,相邻园区的4辆巡逻车陆续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并引导游览车辆驶离东北虎园。

  15时06分02秒

  至16分43秒

  东北虎舍饲养员与巡逻车配合将虎舍天井内的7只虎收回虎舍铁笼,然后将3只虎从事发地驱至虎舍天井,并收入虎舍铁笼。

  15时16分43秒

  至22分27秒

  救援人员下车施救,未发现周某有呼吸和脉搏;发现赵某面部撕裂,伴有呼喊。救援人员于15时17分拨打120电话,为争取抢救时间,救援人员迅速将赵某和周某抬入金杯车内。15时22分27秒,金杯车驶离东北虎园。

  15时44分

  送至延庆医院,医务人员立即对赵某、周某进行抢救。经初步检查,周某意识丧失,呼吸停止,无生命体征,左枕部斜行皮裂伤,长约15厘米,关节离断;右颈部斜行皮裂伤,长约5厘米;右肘部外侧皮裂伤,长约3厘米;双肺未及呼吸音。

  17时12分

  周某仍无自主呼吸及心率,心电图呈直线,经刘某签字同意,医院停止抢救。赵某初步诊断为:右侧颌面部撕裂伤,深达下颌骨,有活动出血;头颈部皮肤浅表撕裂伤,背、胸、臀部浅表抓伤。


  17时40分

  赵某由120急救车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治疗,目前,赵某已出院。

  事件追访

  伤者:

  难以恢复伤前容貌

  报告显示赵某为右侧颌面部撕裂伤,深达下颌骨,头颈部皮肤浅表撕裂伤,背、胸、臀部浅表抓伤等,对于赵某的伤情,120急救刘医生表示,伤者虽已出院,但是还是面临着多次整形手术。

  刘医生称,伤者右侧颌面部撕裂伤,深达下颌骨,这是很大的一个伤口,一般这种伤口都是猛兽撕咬造成的。人的面部血管十分丰富,一旦有撕裂伤,出血量很大。而且伤者面部撕裂,就算缝合之后,痊愈后也会留下缝合疤痕,整张脸基本容貌尽毁。因为撕裂伤口会造成面部肌肉组织和神经的损伤,痊愈后也会对咀嚼功能、表情功能等造成影响。要想能够恢复比较正常的容貌需要多次整容手术和非常痛苦的恢复性训练。刘医生称,伤者赵某的情况,很可能进行整容手术也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容貌。“伤口太大,很难完全恢复。”

  园方:

  暂停猛兽区自驾

  昨天,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市场部负责人曹先生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未接到恢复开园的通知,暂时不知道具体日期。

  园方在通报中称:事发后,园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垫付医疗费,派专人全程陪护家属。马上成立了危机处理小组,第一全力救治伤员,照顾好家属,第二积极配合调查,第三进行内部整改。其间园区领导多次探望家属,对此次突发事件中的逝者表示哀悼,对伤者表示慰问。

  针对调查组对园区安全管理提出的要求,园区表示将积极、认真落实,暂时关闭东北虎园,暂停猛兽区的自驾车游览,同时借鉴国内外同行业的经验,对园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将继续积极主动与家属方保持沟通交流,协助做好逝者和伤者的善后工作,依法尽快达成协议。

  律师

  伤者可向园区主张道义补偿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看在事故中园区是否尽到谨慎和高度注意义务。如果园方尽到前述义务,出现事故就可免责。在此案中,游客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载有“严禁下车”等相关内容。在此次事故中,园方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吴律师称,目前伤者可对园方主张道义上的补偿,但是园方对此主张可以不予同意,因为园方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没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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