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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董明珠职务变动看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品牌之争

2016-11-14 09:36 来源:互联网整编

  11月11日傍晚,有媒体发布消息称,董明珠已经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目前仅在格力电器(22.4 停牌,买入)任职。对于此消息,记者采访了珠海市国资委方面,对方未否认该消息,称到时候会统一对外回应。

  晚间,有格力品牌方面的人士回应记者采访时候表示,董明珠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

  董明珠于2012年担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同时是还是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和总裁。在历史上,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之间的关系一直较为微妙。

  董明珠职务变动

  傍晚,南方网发出一则消息称:

  近日,一则《关于董明珠同志免职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内文显示董明珠已于10月下旬被免去了格力集团董事长的职务。记者从珠海市国资委获悉,该《通知》属实,董明珠已不再在格力集团任职,今后仅为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

  对于该消息,记者向珠海市国资委方面进行了求证,对方并未否认该消息,称到时候会有一个统一的回应,“统一有个说法”。格力电器董秘望靖东则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记者也注意到,格力集团工商资料登记中,截至目前,法定代表人仍是董明珠。

  晚间,格力电器方面人士在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时,证实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

从董明珠职务变动看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品牌之争

  ▲有格力品牌方面的人士在微信对此消息进行了回复

  格力集团为珠海市国资委100%控股的企业集团,旗下除了有格力电器外,还有地产等业务。董明珠在格力集团董事长这一职位上已经有四年。2012年,朱江洪正式退休,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和格力电器董事长职务,由董明珠接任。而在朱江洪之前,格力集团的人事安排都是由珠海市国资委主导,从朱江洪开始,才有从下属公司上调集团做董事长的案例。

  格力电器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的董事会席位里,叶志雄和孟祥凯有格力集团背景。其中叶志雄在2004年到2006年担任过格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孟祥凯从2014年8月起任格力集团党委书记。

  关系微妙

从董明珠职务变动看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品牌之争

  ▲图片

  在家电分析师刘步尘看来,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大股东格力集团的董事长,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属于重大人事调动,如果珠海国资委是10月18日下达免职通知,格力电器当时还未停牌却一直没有进行公告,这让他感到意外。

  另外,根据媒体报道,珠海国资委给出的卸任理由是“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和所属集团的董事长一般是不能兼任的”,但刘步尘认为这个解释多多少少有点勉强,“从2012年四年来一直都是这样,也没有把她免掉,这个解释不能够让人信服。”

  他告诉记者,这或许是国资委对格力电器2018年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前进入人事布局。“格力集团不是上市公司,对于董明珠在上市公司的职务,珠海国资委也动不了,但格力集团作为大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的人选。”

  事实上,格力集团跟上市公司格力电器之间的关系一直较为微妙。

  公开资料显示,格力集团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珠海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经过近30年的发展,格力集团已形成以格力电器为核心的工业、房地产业两大板块综合发展的格局。格力集团目前是珠海市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格力电器2015年年报显示,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持股比例仅为18.22%,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91%,而第二大股东主要由格力电器的经销商构成。

  而格力集团旗下的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前身为珠海市海利空调厂),当时只有一条简陋的、年产量2万台窗式空调的生产线。随着格力电器的发展壮大,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发生变化。

  这种微妙的关系最近的一次公开展现发生在2012年5月的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当时,格力集团向格力电器推举了4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刚刚由国资委空降至集团的党委书记、总裁周少强,但是让外界感到惊讶的是,在累计投票制表决中,仅获得了36.6%的同意票,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落选格力电器新一届董事会,爆出一个大冷门。

  对于这段历史,刘步尘表示,“这意味着,大股东格力集团对格力电器的掌控较弱。”

  在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发展的历史上,还因品牌问题发生过“父子之争”。2003年10月底,一篇《格力进军厨具市场》的文章被广泛转载,“格力电器”一度被认为要多元化了。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父子”之间的品牌之争由此展开。随后,格力电器发表声明,称“某公司”借以“格力”之名误导消费者属于“侵权”。直接将矛头指向格力集团旗下的小家电公司。随后“格力小家电”公开声明:格力集团授权合法使用“格力”字号和商标,格力集团迅速声援称“确曾授权”。

  直到2005年12月,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签署了无偿转让商标的合同,这场商标博弈才得以收尾。

  不过,随后格力遭遇了更大的收购危机。格力集团提出要将格力电器卖给外资空调企业开利集团。对于开利收购,格力电器多次强烈抗争。

  对于这段过往,董明珠也曾多次提及并对外称,“没有我就没有格力,没有格力也没有我。”

  对于董明珠的免职,刘步尘还表示,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缺乏掌控,而格力电器这两年表现也让珠海国资委对董明珠的战略开始担心。去年格力电器声称要实现多元化,跨界做手机,不过,今年格力手机的消息,市场也已经少有提及。而格力收购珠海银隆一开始就遭遇外界的质疑。

  关于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品牌之争”的相关报道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这起所谓的“品牌之争”,其实更像是一起管理权之争,其中折射出的,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

  自11月初以来,以上市公司格力电器(000651)在媒体发表的严正声明为发端,关于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品牌之争”的相关报道便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其热闹程度甚至让人怀疑又是品牌炒作。 目前媒体已基本把这一事件定位为格力集团内部的一起内讧事件,但据了解,这起所谓的“品牌之争”,其实更像是一起管理权之争,而其中折射出的,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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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品牌之争回眸

  格力品牌之争起因于11月4、5日格力电器的一份公开声明,该声明声称部分公司在媒体刊登的专题报道中,借用“格力电器”及“格力空调”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来宣传自己及产品,严重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是一种对格力电器品牌的侵权行为。而格力电器声明中所指的公司不是别人,正是与其同属格力集团下属企业的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小家电”)。也正因为如此,格力电器的这则“不速不预”声明才给格力集团及属下企业打了个措手不及。

  为了澄清市场对格力品牌的误解,格力集团在部分媒体上公开刊登广告,明确指出,“格力”品牌为格力集团所有,格力集团下属企业包括格力小家电均得到格力集团的商标授权,有权使用“格力”商标。面对格力集团这种带有明显克制态度的说明,格力电器并不就此缩手,很快又在媒体刊登了格力集团将所持格力电器股权全部置压等并非必须公布不可或并非此时公布不可,但却可能对格力集团构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公告。两者之间的“暗斗”至此已完全公开化。显然,格力品牌之争其实蕴藏玄机。在其背后,是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之间存在的种种矛盾。这也正是媒体指称“格力内讧”、“格力兄弟相煎”的由来。

  格力电器烧账始末

  从相关报道看到,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矛盾和分歧由来已久。长期以来,在格力集团的全力支持下,格力电器作为格力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优势,迅速发展成为空调领域数一数二的知名企业,并把格力空调发展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也正是因为格力电器对格力集团和格力品牌的特殊贡献,其在集团中的地位一直如日中天,其主导作用在一些方面甚至已凌驾于集团之上。财务、人事、经营上的独立,使格力电器成为格力集团下的一个“独立王国”,格力集团已无法掌控。而在“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上的严重分歧,导致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在发展道路上渐行渐远,最终终于发展成为直接和公开的对抗关系。而对外直接体现在格力电器发表公开声明上,对内,则体现在格力电器长期设立小金库并烧毁账外账的事件上。

  根据一份《珠海格力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格董会纪[2003]3号)显示,格力电器多年来在集团之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设立小金库,设立账外账。在格力集团追查格力电器的对外投资时,为了逃避集团的追查,格力电器不惜以办公会议的形式,通过烧毁账外账的决定。据格力集团有关人士介绍,这笔账外账的金额保守估计在亿元以上,而所谓的办公会议也让人难以相信。

  显然,格力电器的管理层不可能不知道上市公司设立账外账是违法的,而烧毁记账凭证更是错上加错,知法犯法。有人甚至指出,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烧账事件。而格力电器为何如此大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背着集团烧毁巨额账目,这其中玄机令人惊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格力集团作为控股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已经失控。有从格力集团离职的人士透露,格力电器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主要依凭的是:第一,笃定珠海市政府为了维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形象,将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第二,格力电器这些年的媒体关系一直不错,媒体会帮它度过难关;第三,就是对集团现有领导的蔑视,认定他们无可奈何。笔者先后致电格力集团董事长徐荣和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但均被以目前不宜谈话为由委婉拒绝。

  有人认为,只有格力集团所有权人珠海市政府发话,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这起“品牌之争”才会尘埃落定。但是,坊间的各种传闻和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暗中斗法却从未停止。格力集团在全国重要媒体刊发广告,力图降低因为这起品牌之争给格力品牌和下属企业造成的伤害。此外,集团自上而下的品牌、资产、文化等资源整合也已展开。虽然有人怀疑在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权力之争结束之前,所谓的资源整合是否能够成功。但有一点我们坚信,格力电器作为一家成熟的上市公司,不会因为某一个领导人物的退出而倒下;格力集团作为格力电器的控股公司,不希望格力电器就此倒下;作为格力集团的最大股东的珠海市政府也必定会考虑整体利益,支持和扶持格力集团的改革发展。

  格力品牌之争的启示

  格力品牌之争,不仅体现了格力电器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自身发展后与控股母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反映了当前普遍存在的对国有控股产权的漠视态度和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趋向。它带给人们的启示是多样和深刻的。

  启示之一:商标使用与资源共享

  此次“格力”商标之争,表面上是格力小家电与格力电器的品牌之争,实质却是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在资源整合和发展战略上的分歧。

  商标是信誉的集合,是市场的指路明灯,知名商标对产品销售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因而如何充分利用好商标,促进生产销售,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课题。格力集团作为“格力”商标的所有人,力图充分利用已经在市场上树立起来的“格力”商标,发展多元化产品经营,从集团发展角度来说是十分明智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格力”商标的市场价值,虽主要为格力电器所创,但却非格力电器所有,这是至关重要的。此外,格力电器打出的也只是“格力”商标中空调类别的知名度。人们在选择贴着“格力”商标的产品时,仍会加以区别的。因此,若说格力集团走多元化道路会伤害格力电器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格力空调”品牌,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何况,即使伤害了,那也是集团整体利益的考虑,格力电器作为非商标所有人,是无权干涉的。当然,既然是同一“家族”,为了避免“商标”过度使用,而给已经树立起来的知名商标类别(空调)带来伤害,不断提高同一商标的其他类别的产品质量也是十分必要的。

  启示之二:产权控制与管理制约

  格力电器作为子公司,敢公开与控股母公司叫板,这在成熟的产权市场上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由于历史原因,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形成的“弱势中央”和“强势藩镇”的关系,显然十分不利于集团对资源的优化整合,对集团企业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按理说,格力集团作为格力电器的绝对控股方,作为格力电器的投资主体,对格力电器应该具有十分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力,并完全可以依法决定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任免和企业的战略决策,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与旗下子公司出现所谓的“品牌”之争,因为子公司不具备与控股母公司抗衡的资本。谁投资,谁做主,这在市场法制社会里,是天经地义的,哪怕当初格力集团仅仅投入100万,而今日格力电器资产高达100亿,格力电器也只能服从于格力集团。这就是产权和资本的力量,也是成熟市场的必然生态。

  启示之三:规范管理与合法经营

  格力电器作为上市公司,长期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历史的角度来看,确有其客观原因。但不论如何,格力电器长期设立小金库,尤其烧毁账外账,对集团而言体现为管理的不规范,而从法律的角度,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

  格力电器存在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具有普遍性。长期以来,为了躲避过重的税收,为了求得企业发展必须的所谓的“公关费”,多数国有企业不得不设立了便于机动使用的“小金库”,以此逃避审计部门的调查。也正因为如此,给腐败分子打开方便之门,也养成了众多不良习惯。可以说,管理的不规范,也是违法经营的源头之一。管理严格,不仅有利于提高效率,而且可以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救人”。

  启示之四:多元战略与专业精神

  格力品牌之争的背后是权利之争,也是战略之争。从利润贡献度看,格力电器对格力集团的利润贡献度高达90%以上,应该说是十分惊人的。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格力集团就必须听格力电器或以格力电器的发展战略、以格力电器的企业文化为马首是瞻?显然,不论格力电器对格力集团的贡献有多大,她的子公司的地位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在格力集团尚未放弃或尚未失去控股地位之前,这也不可能改变。因而,在格力集团作出整体部署的情况下,格力电器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并应该以集团利益为重,尊重并接受安排。

  企业的核心文化和发展战略都是由企业的决策者决定的。对于格力集团而言,其企业战略和文化自然由格力集团董事会决定。而格力电器作为集团下的一个子公司,应该也必然的要受集团战略和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事实上,格力集团制定的“多元化”战略与格力电器倡导的“专业化”精神是不矛盾的。前者是发展战略,后者是工作态度,两者不仅没有矛盾,而且可以也应该兼容。格力集团想把“格力”品牌铸造成为世界知名品牌,离开了专业精神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专业化已日益成为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中的制胜利器。而格力电器想以“专业”为名,死守空调这一利润率逐年下降的“神主牌”不放,也只有死路一条。

  格力品牌的价值在于“格力”商标所有人格力集团的资源整合,在于“一马(格力空调)当先”、“万马(格力系列)齐奔”。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合作才是格力集团最大利益的体现,也才是格力品牌旗帜下的各经营主体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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