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搜索输入公司产品
跳出的是竞争对手网站
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公司)曾是百度多年的老客户。从2003年起,该公司参与网络推广,并投入了近17万元让百度为其提供竞价排名服务。
按盘古公司的说法,只要在百度搜索栏中输入公司核心产品“盘古记录仪”或者类似词条,公司都会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前一两位。
在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到了去年年底,盘古公司中止了和百度的合作。
让盘古公司没想到的是,很快,他们发现在百度上搜索“盘古记录仪”等相关词条,他们公司在搜索结果上的排位一下子落在后面,而顺位排第一位的变成了竞争对手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控公司),搜索结果还显示为“盘古记录仪专业生产厂家杭州盟控仪表”。再点击进去,跳出来的是盟控公司的网站,该网站页面上公开展示着盟控公司生产的无纸记录仪产品。此外,搜索结果后面还有“推广链接”的注释。
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诉
百度成连带被告
盘古公司认为,盘古是他们的专用商标,但商标输进去,结果出现的却是杭州盟控的公司产品。于是,该公司以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为由将杭州盟控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
按盘古公司的说法,百度和盟控公司误导了消费者,除了赔偿之外,他们还要求百度、盟控公司立刻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
法庭争议焦点一直是盟控公司在百度推广服务中设置“盘古记录仪”作为关键词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盘古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百度公司作为有偿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网络服务商是否侵犯了盘古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法院判百度免除法律责任
滨江区法院经过审理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盟控公司赔偿盘古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在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百度公司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盟控公司作为与盘古公司的同行竞争者,故意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盘古记录仪”选定为百度网站的竞价排名关键词,导致在百度网站上以 “盘古记录仪”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所得排名首位的搜索结果“盘古记录仪专业生产厂家杭州盟控仪表”指向盟控公司网站的链接,使网络用户误入盟控公司网站,从而吸引网络用户对其公司网站的注意力,误导公众对盘古记录仪与盟控仪表是否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产生混淆。据此,法院认定盟控公司的行为已侵犯了盘古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至于百度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从百度推广服务的操作模式看,创意标题、关键词的选择均由客户即盟控公司实施,且盘古商标的知名度还不足以导致百度公司在合理谨慎的情况下知道或应当知道盟控公司设置的关键词因与盘古公司的商标近似而涉嫌侵权。
此外,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网上协议中明确要求对方设置的关键词不能侵犯他人相关权利,而且在起诉前百度公司也没有收到盘古公司的通知或投诉,盘古公司起诉后,百度公司已经断开了相关链接。因此,百度公司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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