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摩拜单车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磐石之心,索赔100万元。
昨日,公众号“磐石之心”发文称,该案件终于一审判决:摩拜公司败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一文通篇是对“摩拜”共享单车此类新经济形式的带有个人色彩的分析和评论,并无对摩拜公司贬损的恶意,也未达到侮辱及诽谤的程度,对社会评价的降低,也无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文章未构成对摩拜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故对摩拜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中,磐石之心吐露自己被告后“倍感屈辱和无奈,倍感自己力量的渺小。就像被巨人踩在脚底下,无法发声,无法喊救命。”
磐石之心表示:我在《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一文中,提出摩拜依靠融资活着,巨大的亏损无法维系持续经营。摩拜被美团收购后,也充分暴露了企业无盈利,靠融资存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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