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实效。
修订后的《规定》共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书的制法程序、督促落实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记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最高检就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例如在2016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针对省内伊通河水域污染的问题,向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
这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份由省级检察院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得到了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和时任省长蒋超良的高度重视。
蒋超良对这份检察建议作出批示:“要配合好公益诉讼,同时,必须依法落实生态安全维护的各项举措。”
此后,吉林省政府将伊通河全流域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工程,各级政府总投资达500多亿元,拯救了当地的“母亲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曾针对多个地区在学校、居民区、农贸市场附近区域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该检察建议得到时任朝阳区委书记和区委政法委书记的重视,并推动朝阳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规范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对生活垃圾的管理进行了整体规范。
修订后的《规定》要求,检察院应当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并规定: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近年来,通过检察建议工作,检察机关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52966件,相关单位已采纳208438件,采纳率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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