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消息,根据小米集团人力资源部内部发出的处罚通知邮件显示:小米公司国际部员工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同时,小米集团国际部管理层经过讨论决定,对汪凌鸣予以辞退。
汪凌鸣公开演讲照片 而根据我们在网站公开信息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指: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年初的任命书 公开资料显示,汪凌鸣曾任话机世界集团首届董事、天语手机副总裁等职务。2017年上半年,汪凌鸣加入小米,曾任小米公司副总裁,兼任销售与服务部总经理。今年1月,小米公司曾发集团文件,为尽快推动小米非洲业务的拓展,成立非洲地区部,由汪凌鸣负责,向王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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