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息 今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分别为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此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红星新闻消息,11月22日,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外,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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