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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枪案最终判决,农业公司制售火柴枪案:15名员工一审获刑二审被发回重审

2023-03-08 20:09 来源:网络

前几天,他参与了枪击事件,回到了公众的视野。

2017年,郑洪亮等人因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等被山东警方逮捕。 同年11月11日,多家媒体以《捣毁“兵工厂”抓获数十名嫌疑人》 《私自改造“火柴枪”获利上百万元》等为主题报道了该事件。

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决,郑洪亮等18人因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罪等被判刑3~13年10个月。

判决下达后,郑洪亮等数十人提出上诉。 2019年3月1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安丘市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郑洪亮

红星新闻称,这起事件中有15人是某农业开发公司的员工,其中郑洪亮是该公司的总经理,从技术人员到工厂经理,从网络客服到美工,从公司总监到总经理,该公司几乎所有人

农业公司卖起了火柴枪

郑洪亮的妻子刘淑娥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 想起丈夫被警察带走时,刘淑娥先是沉默了,然后断断续续地说话。

那是2017年2月26日下午5点多,刘淑娥坐在沙发上,10个月大的女儿在胸前吵闹,酒后郑洪亮睡在旁边。 就在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 刘淑娥抱着孩子向门口走去。 开门后,五六名便衣警察进屋,问睡在沙发上的人是不是郑洪亮。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有些人会叫醒郑。

“问他,你喝酒了吗? 他回去了,好的。 ”。

简单确认身份后,几个警察开始搜查房间。 那时,郑洪亮坐着。 “迈出去了,还在蹒跚”,郑洪亮和妻子的3部手机全部被搜索。 “警察说,他需要接受调查。 ”

搜查约20分钟后,郑洪亮被带走了。 这时,刘淑娥静静地站在房间里,怀里的女儿哭个不停。 “无知,一个多小时没有反应。 昏过去了,我开始哭了。 ”

刘淑娥告诉红星新闻,2014年夏天,她认识郑洪亮,年底拉了证。 那时,郑洪亮在工作。 “但他喜欢火柴枪,他前后在网上买了七八支。 有时间就去考虑。 ”

郑洪亮与妻子

一年后,郑洪亮告诉妻子他要设计火柴枪。 刘淑娥简单地说:“喜欢就做吧。 ”。 2016年初,郑洪亮的火柴枪上市。 刘淑娥想起丈夫拍了照片,把产品挂在淘宝店。 当晚12点左右,有网友看到郑的产品,说:“他说设计得很好。 ”

郑洪亮掩饰不住兴奋,叫醒了睡着的妻子,“他很兴奋,很有成就感。 有人夸奖了他,说很有创造性。 ”

所以,这支火柴枪成为郑洪亮淘宝店的第一款产品。 从2016年4月开始,郑洪亮雇佣了很多人,通过网络销售新、旧火柴枪,市场逐渐打开。

郑洪亮设计生产的火柴枪

被捕前几个月,郑洪亮曾担任农业开发公司的总经理。 除了小米和绿豆之外,火柴枪也通过很多顾客服务销售到各地。

在安丘市兴安街道小近戈村“荒芜”的中庭里,红星新闻发现了郑洪亮等人生产、加工、销售火柴枪的这间“作坊”。 这个研讨会被媒体称为“士兵工厂”。

这是一间约200平方米的彩钢板房,没有挂任何农业公司的招牌。 从窗户里看,房间乱七八糟,机床上落着灰尘,散落着各种零件。 安丘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贴在铝合金门窗上的贴纸大多被撕裂了。

加工机器

郑洪亮的另一家人告诉红星新闻,警方从这里带走了多名客服和相关人员。 她说,郑洪亮参与的火柴枪枪管没有穿透,火柴棍也无法开火,“只是一个怀旧玩具。 一打就冒烟。 他也没有参与装修。 ”

所以她觉得“这件事不太大”。 直到郑洪亮被捕,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同一公司15人获刑

盗窃案是郑洪亮等人被逮捕的导火索。

据《检查日报》报道,2017年3月1日,河北保定一男子盗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在其车辆后备箱内,警方发现一把枪。 经鉴定,这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 这个男人供认枪是从别人那里买的。 但是,第一次买的时候,只有零件。 将其组装起来,在被盗时“贴身”。

根据警方的追踪,该枪支零部件由淘宝店“小胖儿童精工坊”销售,郑洪亮是该店的负责人。

据红星新闻报道,安丘市人民检察院的号码是安检公诉刑诉。 (据2018(63 )号《起诉书》报道,2016年1月,郑洪亮在某网站上下载并修改了“迪林杰”手枪参数,设计了后期生产、销售的旧枪及配件图纸。 另一名被告人基于郑洪亮,设计了一种新型枪支(火柴枪)。

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郑洪亮多次委托别人使用铣刨机、线锯等机械设备生产新、旧的枪支零部件。 随后组织几人,以每套688元至1397元的价格与“少年精工坊”、“胖子精工坊”、“小胖儿童精工坊”、“华夏爱宠联萌企业店”、“绿色食为天”5家淘宝店进行了两个微信

据《起诉书》报道,“被告郑洪亮共确认非法制造、买卖枪支零部件9960件。 经鉴定,上述枪支零部件均为枪支零部件。 ”。

红星新闻记者从安丘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中警方对郑洪亮公司查获的火柴枪零部件经过两次司法鉴定,认定郑洪亮涉案的枪支零部件为枪支散件。

2017年2月27日,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枪支鉴定书》显示,涉嫌送检的握把、铁锤、扳机、护板等,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配件)功能相同。

一年后,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给出了同样的鉴定结果。

红星新闻搜索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劫、持有、私藏、携带枪支数量相应; 非枪支工具包按每30件一套枪支工具包计算。 ”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审判决郑洪亮获刑13年10个月

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决,郑洪亮因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判刑13年10个月。 那家公司有美工、客服等14人被处以刑罚。

两次鉴定均为枪支散件

3月28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后,郑洪亮代理律师王贵祥认为,对于涉枪案件,从“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为枪”到现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是一种进步。 “这对郑洪亮事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

但安丘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两高”批复与此案没有直接关系。 他说,此案涉及20余人,鉴定结果均由第三方提供,最初鉴定结果出来后,因被告人提出异议,又鉴定了一次,“我重视律师的意见。 但是,在第二次鉴定中,还是枪的散弹。 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予以采纳。 ”

2017年11月,安丘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辅导员杨国秀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邮寄给郑洪亮的快递检查中,该枪都是分两次以上发(邮寄)的,有的还夹杂着大量的金属铁件,尤其是枪的主体结构上,更是钢板式的模板

火柴枪拆开后的零部件

警方调查显示,一些买家只有收藏购买火柴枪,但也有人将此枪改造成制式手枪。 安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曹国平说,更改后需要子弹,犯罪分子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废旧弹头盒并重装。

王贵祥表示,在这起事件中,郑洪亮没有参与火柴枪的改造,整支枪无法正常开火,“连仿真枪都数不清”。

一审判决下达后,郑洪亮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3月1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安丘市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红星新闻记者王春图受访者表示

编辑龚铮

火柴枪案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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