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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4岁女童的男孩正接受矫治教育_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

2024-01-27 01:1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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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正接受心理矫正!警方撤案

对于撤销案件的事宜,女孩的父亲表示,“我个人仍然希望继续推进,最好能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最后的结果也是撤销案件,那么我心里也会好受一些。”在民事赔偿方面,女孩的父亲表示正在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了解,我国于2021年3月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始点从14岁降至12岁。

对此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海粟分析指出,“刑法现在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是命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加强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的矫正教育。然而,这种衔接工作和矫正教育的实施并不理想。”

张海粟认为,既然刑法已经在刑事犯罪立法中考虑到对这些未成年人从轻从宽的因素,那么在矫正时就应该考虑从重从严,“不负刑事责任并不代表没有犯错,犯罪就应该根据程度进行惩罚,加大对这种矫正的惩罚力度,也能让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对法律产生敬畏,同时也能够抚平受害家庭所受到的伤害。”

张海粟建议,对于涉案人员的专门矫正教育方案,可以通过多方听证的方式确定。“受害者的诉求和想法也应作为听证的重要意见,在充分听取受害者的意见后,再根据犯罪的情节、事后的表现等因素制定更为严格的矫正方案。”

对于男孩的父母,张海粟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他们负有民事赔偿的责任,作为监护人是民事赔偿的主体。

报道:南方都市报记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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