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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典型案件彰显司法护航经济发展

2024-04-16 13:52 来源:网络

两起典型案件彰显司法护航经济发展

05.陶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1.基本案情

陶某,一位仪表业界的“造假高手”,在未获注册商标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精心策划了一场大规模的品牌侵权行动。他先是雇人构建冒充杰创公司、红光公司(苏仪集团子公司)的虚假网站,这两家企业在金湖县仪器仪表领域声名显赫。网站上公然使用“BCST”等杰创公司及苏仪集团的注册商标,以吸引潜在客户。

接到业务后,陶某如狡猾狐狸般,或委托他人制造假冒产品,或从其他公司或网络平台购买其他品牌产品,亲手撕去原有标签,换上伪造的知名品牌标识,然后堂而皇之地销售。这种手法在2019至2020年间,被陶某用于与包括某石化设备公司在内的25家单位的交易中,涉及非法经营额高达34万元。

2.裁判结果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陶某的行为恶劣至极。他不仅精心搭建虚假网站,还与众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随后制造或贴牌销售假冒商品,足见其主观恶性深重,犯罪手段恶劣。其假冒商品销售地域广泛,涉及企业众多,已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以罚金20万元。

陶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典型意义

金湖县被誉为“仪表之乡”,是江苏仪表线缆品牌集群的核心地带,其仪器仪表产业更是荣膺国家级仪表线缆创新特色产业基地称号。本案中的受害者——苏仪集团公司及杰创公司,均为当地仪表行业的领军企业,苏仪集团的多个产品曾被评为省知名产品,其中“苏仪图文”商标在2016年更是一举摘得淮安市知名商标和江苏省著名商标桂冠。

针对陶某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法院果断判处实刑,对恶意侵权行为施以最严厉的打击,一举打破企业长期受侵权假冒困扰却难以维权的局面,对同类犯罪起到了显著的震慑作用。判决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召开金湖仪器仪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引导企业提升维权意识与能力。

金湖县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对此深表感激,专门致函表示感谢。本案的审理,充分践行了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理念,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大局的决心,有力保护本土品牌,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净化创新环境,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06.杨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1.基本案情

2018年初,杨某某犹如狡诈的猎手,雇佣他人设计发行太希币,设立太希平台,以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为掩护,大肆虚构、夸大太希币的投资回报,利用网络平台疯狂开展传销活动。

太希平台以推销太希币及提供增值服务为幌子,要求参与者通过上线推荐注册,只有购买并锁仓至少100个太希币,才有资格推荐他人加入。平台借助精英训、讲师训、年会、太希生活馆等线下活动及微信等线上渠道大力推广,诱导参与者持续拉拢新人,以此获取巨额财富。

平台设定静态奖励、动态奖励、业绩奖励等多元返利机制,全部以发放太希币的形式兑现。经鉴定,太希平台自成立以来至案发时,注册会员数高达20万余人,实际持有太希币的会员有11万余人,会员层级深达44层。平台通过传销活动累计吸金折合人民币约4.8亿至5.4亿元,另吸收人民币3900余万元。

2.裁判结果

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等19人以推广太希币为由,强制参与者购买并锁仓太希币以获取发展下线资格,形成上下层级结构,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投资金额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诱使参与者不断拉人入伙,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涟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并处总计罚金200余万元。杨某某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典型意义

近年来,以“虚拟币”、“购物返利”为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如病毒般迅速蔓延。与传统的线下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波及面更广,更具迷惑性和隐蔽性,造成的经济损失更为惨重。

本案即是利用太希币这一虚拟货币实施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例。短短时间内,平台拥有实际持有太希币会员11万余人,全国范围内设立24个子系统,其中江苏的鸿丰系统涉案金额超5亿元。此案不仅严重威胁社会稳定,更严重扰乱经济秩序。

此案的成功审判,有力地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同时,也向全社会敲响警钟: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面对网络传销,切勿被一夜暴富的幻想冲昏头脑,以免陷入泥潭,给自己、他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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