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国初年,银本位制大行其道,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实为兑换券,可随时兑换成流通中的白银。
2. 然而,随着白银大量外流及多重因素叠加,国民政府决心废银立法。法币应运而生,与白银彻底脱钩,成为不可兑换的国家货币。
3. 西方列强如英美对此新政表示支持,唯独日本因利益受损,百般阻挠。但历经周折,法币政策终在1935年11月3日落地实施。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为法币发行主体,其余银行被禁止发钞,已发行钞票逐渐被中央银行回收。
二、法币改革:利弊交织,影响深远1. 法币改革成效显著,统一了全国货币体系,为战前经济复苏注入强大动力,增加了货币流通量,推动对外贸易繁荣发展。
2. 有人甚至断言:“若无1935年法币改革,焉能有1937年抗日战争之壮举!”足见其对历史进程的重大影响。
三、法币发行权的演变与四大银行角色转换1. 初期,法币发行权牢牢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仅获两年临时发行权。而中国农民银行虽由蒋介石创立,却一度面临被财政部接管的命运。
2. 徐继庄等高层积极奔走,最终争取到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的权利,但其纸币性质不同于法币。至次年4月,中国农民银行正式纳入法币发行体系,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并称“法币四巨头”。
3. 至1942年7月,法币发行权再度整合,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退出纸币发行舞台,中央银行成为唯一的法币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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