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决一桩因虚拟货币“挖矿”引发的争议,一审裁定合同无效,双方诉求均遭驳回。被告的上诉之路因错过缴费期限而自动终止,使得原判成为定局。
2021年5月,天公司与马公司签署协议,旨在通过后者提供的P盘服务涉足虚拟货币领域。然而,合作生变,天公司以服务未达标为由索赔29.5万,马公司则反诉要求支付欠费及违约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P盘合作实质上是虚拟货币“挖矿”,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的严格监管政策,且高能耗、低产出,与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背道而驰,因而合同无效。
陈宇帆法官强调,依据《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任何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政策的民事行为皆不受保护。“挖矿”虽未直接列为犯罪,但其负面效应明显,合同效力自然无从谈起。在此案中,双方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凸显了法律对促进绿色转型的决心。
“P盘”作为容量证明的过程,是“挖矿”的前置步骤,意在为获取虚拟货币铺路。然而,“挖矿”背后潜藏着触犯法律的多重风险,包括可能涉及的非法传销、诈骗、甚至计算机犯罪。国家层面已多次发布禁令,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从源头管控,加速行业清理,确保金融秩序和社会福祉不受损害。
小编建议而言,随着国家对绿色经济的坚定推进,任何与之相悖的商业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格审视。市场主体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责任,共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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