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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严惩网络诈骗,东方市重拳出击成效显著

2024-06-12 02:55 来源:网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铁腕之下,第46条明确规定,个人与组织须为其网络行为担责,严禁设立或参与任何诈骗及违法交易活动的网络平台。违法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不仅网站与群组会被关闭,个人还将可能遭受经济与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单位同样难逃其咎,直面重罚。

网络安全法严惩网络诈骗,东方市重拳出击成效显著

警方行动与成效

2019年春雷行动中,东方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力促314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自首。其中,一位名为阿东的少年在家长陪同下主动投案。鉴于其未成年、涉案金额轻微及主动退赃的表现,警方采取了教育为主的宽容处理,让他有机会重返校园,此案例彰显了执法的人性化一面。

“一网打尽,网络游戏币诈骗再无立足之地”,东方市刑事侦查大队中队长符启智如是说。自通告发布以来,众多嫌疑人自首,该市电信诈骗案件数量骤降至零,展现了警方行动的雷霆之力。

网警警示与后续监管

针对以青少年为主的自首群体,警方秉持“教罚并重”的原则,对退赃积极者施以宽大处理,同时加强监管,确保他们不再误入歧途。通过建立详细档案,定期面谈教育,确保这些“重点关注对象”在家庭和社会的双重监督下健康成长。

“家校警共筑防线”,警方强调家长的监管责任,指出不少家长对孩子涉诈行为的无知,呼吁加强家庭监督,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犯罪的侵蚀。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净化了网络环境,也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了更安全的社会氛围,警醒公众远离网络诈骗,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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