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期间,AI话题频繁登上热搜,特别是“ai换脸”技术带来的风险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从靳东建议对AI换脸进行立法,到雷军回应因AI模仿自己而遭受的困扰,AI技术的不当使用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被AI盗用面孔和声音的情况远不止于这些知名人士。从“假张文宏”深夜直播带货,到“假刘晓庆”分享人生鸡汤,再到“假古天乐”代言游戏平台,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自2017年问世以来,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随着技术门槛不断降低,AI换脸的滥用现象愈发严重,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面对这种新型侵权形态,现有的法律体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指出,当前的法律框架仍然将AI侵权归类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传统范畴,但对于诸如“被骂8天”或“因AI谣言导致股价下跌”这类难以量化的损失,维权变得异常困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认为,这些损害涉及众多不特定个体,仅靠私益诉讼无法实现有效治理。他强调,传统的追责机制在应对新技术引发的问题时,如同用渔网去拦截数据洪流,效果有限。
近年来,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完成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社会意见征集,为人工智能治理进行了初步探索。然而,鉴于技术的迅猛发展,治理手段仍需进一步完善。
如何管好AI这张“脸”?两会代表们纷纷提出建议,希望能够更好地把握人工智能的发展机遇,同时有效应对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挑战。
雷军建议加快单行法的立法进程,提升立法位阶;强化行业自律和共治,压实平台企业及其他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呼吁加快出台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惩罚措施,并加强国际合作,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则认为,应加快推进“小、快、灵”的立法,尽早出台行政法规,规范相关领域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世亮表示,随着AI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AI+”快速融入各行各业,AI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他期待全面系统性的AI法案出台,填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将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这意味着我国AI治理正逐步从“补丁式规范”向“体系化建构”转型。
在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规则不能只是追赶者。两会关于AI治理的讨论中,一个共识逐渐清晰:唯有构建起“法律划界、技术鉴伪、平台担责、全民共治”的多维防护网,才能让AI的“脸”既绽放科技之美,又不失人性之真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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