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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一财经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机构通过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等方式支持提振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被鼓励依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同时,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也可从20万元阶段性提升至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商业银行,还扩展到消费金融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多家相关机构人士表示,他们所在机构也已收到该通知。
此次《通知》的内容涵盖七个方面,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以及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等。在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通知》提出了多项亮点政策。例如,《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调整授信额度,并将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首次突破2020年《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设定的20万元限制。
此外,《通知》还涉及贷款期限的优化。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在贷款用途方面,《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强化实质风险管控,简化客户需提供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监管部门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对贷款用途的风险监管,规范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合规性的检查和处罚。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消费环境、商品价格和居民收入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上限并适当简化资金用途和流向的管控要求显得尤为必要。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为相关政策提供了背景支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在此背景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表示,今年将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并延长期限。次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进一步指出,将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以减轻当期支出压力。
近期,消费贷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金融消费者明显感受到消费贷市场整体呈现降息趋势,不少银行的消费贷产品利率已降至2字头。一位消费者表示:“我在银行可以申请到的消费贷最低利率在过去一个月内,已经从2.78%降至2.68%,甚至昨天变成了2.58%。”
尽管如此,市场专家提醒,金融机构不能仅靠降低利率或提高额度来吸引客户,更应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合理授信。对此,《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能力,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给予不低于10个基点的优惠。
《通知》还强调,要充分发挥非银机构的特色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非银机构与商业银行应加强优势互补,拓展资金和渠道等业务合作。
具体在贷款偿还方式上,《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保障,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和频次。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可根据借款人申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经审核合格后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
一位金融机构人士表示:“虽然我们已经收到通知,但仍会按照风控逻辑进行定价,不会盲目提额。”董希淼认为,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对消费贷款的管理要求,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客户资质、需求和风控能力,与客户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当然,对于消费者而言,申请消费贷款时应基于个人和家庭的实际消费需求,量力而行、合理适度,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切不可因额度高或利率低就随意申请。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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