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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私服”案判了!俩运营者获刑 赔偿米哈游12万元

2025-10-21 13:39 来源:互联网

近日,米哈游法务部发布消息,李某某、陈某某侵犯米哈游著作权一案已由法院作出判决。该案为一起涉及《原神》游戏“私服”运营及非法资金结算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架设并运营《原神》游戏“私服”,通过向玩家提供安装包并在QQ群等社交平台广泛传播,以收取充值款项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与此同时,被告人陈某某作为电商平台“有铺猫”的运营者,在明知李某某从事侵权活动的前提下,仍为其开设名为“一樂”的店铺,提供“私服”充值结算服务,并从中抽取提成获利,亦构成共同侵犯著作权罪。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某某与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原神》相关计算机软件作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2万余元,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米哈游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经济损失赔偿。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两名被告共同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2万元。

据此前调查,该侵权线索最初由玩家向米哈游举报。有玩家发现存在《原神》“私服”的非法运营行为,并在多个QQ群中传播安装链接,通过充值方式获取收益。米哈游在接到举报后迅速核实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并向上海市徐汇警方报案。

警方介入调查后查明,涉案“私服”的实际运营者为李某某,其利用“有铺猫”平台设立线上店铺,完成充值资金的收取与流转。而平台经营者陈某某虽明知该店铺用于非法用途,仍持续提供支付结算支持并从中抽成,助长了侵权行为的蔓延。

2025年5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依法提起公诉。随着司法程序推进,本案最终尘埃落定,不仅对侵权者形成了有力震慑,也彰显了企业依法维权的决心与成效。

此次判决再次提醒公众:任何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游戏内容的行为,均属违法,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技术支持的相关方,也将依法被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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