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就是这此类事件很难进行判定。
5月11日,据外媒报道,甲骨文律师周二对陪审员表示,Android智能机激活量超过30亿部,谷歌从中创收420亿美元,获利210亿美元。甲骨文指控Android侵犯Java版权,要求谷歌支付赔偿金。
甲骨文律师彼得·比克斯(Peter A. Bicks)周二在开庭陈述中表示,每一部Android设备的激活都是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甲骨文的Java编程语言。甲骨文要求谷歌赔偿93亿美元。
甲骨文指控谷歌Android侵犯Java版权
“谷歌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甲骨文的利益,”比克斯对旧金山联邦法院陪审团表示,“当谷歌这么做时,他们违反了一个最基本规则——你不能在没有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别人的财产,供自己谋利使用。这就是本次案件的问题所在。谷歌拿走了甲骨文的财产,夺走了甲骨文的机遇。这就是我今天想要对你们讲述的故事。”
本案可能会成为美国史上陪审团裁决的最高赔偿金案件之一。而且,如果甲骨文胜诉,它可能还会改变软件的保护和授权方式。
旧金山联邦陪审团由8名女性陪审员和2名男性陪审员组成,他们将权衡谷歌在2006年是否在没有获得同意的情况下以侵犯Java代码版权的方式开发Android系统。目前,全球80%移动设备运行的是Android系统。Alphabet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周二出庭作证,为谷歌的做法进行辩护。此外,陪审团可能还会听取甲骨文创始人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的录像带证词。
这是该案件的第二次开审。2012年,陪审团裁定谷歌侵犯甲骨文版权,但无法确定谷歌的行为是否符合美国版权法的合理使用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去年拒绝受理这桩案件,使得案件停留在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定上。上诉法院裁定,Java代码受版权保护,并重新审理该案件。
甲骨文称,谷歌侵犯的Java版权涵盖37个Java应用程序接口(API)。API是一种重要便捷接口,允许开发者为软件平台开发程序。比克斯对陪审员表示,API是Java价值的核心体现。他在向陪审员描述时将API称之为“许多预先定义的函数”,能够用于编写应用和程序。比克斯称,尽管Sun微系统在2010年将公司出售给甲骨文之前已经将Java作为一种“开源”语言,但是获取和修改Java代码依旧需要获得授权。
谷歌律师罗伯特·内斯特(Robert Van Nest)在开庭陈述中称,Java是一种开源语言,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他介绍了Java API“标签”或头文件与谷歌Android“执行代码”的不同,解释了谷歌如何在源代码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他认为,根据法律,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因为它并不是仅仅在复制代码。
“此次案件只涉及Java API标签侵权问题,”他表示,“而Android以一种全新方式使用了这些Java 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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