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天津女子丰胸7年假体破裂 质疑与医院宣传不一告上法庭——来源:西安文明网-青岛新闻网
导读:孙女士7年前做了丰胸手术,没想到如今右胸假体破裂,不得不取出。为此,她将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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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胸7年后假体破裂
今年39岁的孙女士家住天津,2009年3月16日在被告处实施了丰胸及眼袋修复手术。今年4月的一天早上,她起床后突然感觉右侧乳房胀痛,且伴随着胸部肿大,比原来的大了差不多三倍。孙女士当即联系被告复查,对方则建议她到医院进行核磁检查。
孙女士法庭出示已经破裂的假体。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4月16日,孙女士在天津一家医院进行B超检查,结果为“双侧乳腺假体植入术后,右侧假体周围可见带状低至无回声区,内可见纤维分隔……双侧乳腺腺体增厚,纹理粗细不均匀……”经多次协商,当天她在被告处取出植入假体,术后显示右侧假体破裂。
孙女士说,进行丰胸手术时被告推荐国外进口假体,称比国产假体质量更好且终身不用更换。她听从建议,选择了当时最贵的进口假体。而被告事先未告知假体的使用寿命及可能风险,导致发生假体破裂、乳腺假体周围积液的情况,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将假体取出。
此外,眼袋手术的后遗症也逐渐显现,现针孔处突起、发白,与周围肤色不一致,在微笑时尤为明显,严重影响美观,整容痕迹明显。为此,孙女士起诉要求解除医疗服务合同,退还医疗费5.5万余元,并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8万余元。
辩称诊疗符合规范
被告方表示,其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没有过失和过错。代理人称,被告在手术同意书中明确告知可能出现假体破裂等情况,并未做出终身不用更换假体的承诺,原告对于术后的风险是知情的。另外,原告的眼袋手术也达到了预想效果,且至今已7年多时间,一次手术不可能终身保持不再长眼袋的效果。
孙女士的代理人称,经查询,实施手术的医生和助理均无医生职业资格证,被告也未明确告知假体的使用年限。因告知不全面,严重影响原告判断,误以为可以终身使用,所以才花费5万多元实施手术。“但实际上使用了7年便出现破裂。现在还有很大的伤疤,外观也很难看,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代理人还表示,被告也无法证明假体从正规渠道购买。
被告方则提交涉案医生职业证书复印件,以证明符合执业资质。此外,代理人还称植入的假体由上海某医疗用品公司提供,使用的假体合法。
庭审最后,原告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和合同义务以及与造成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责任程度申请鉴定,被告表示同意。此案将择日继续审理。(记者颜斐)
庭审
破裂假体当庭展示
孙女士的代理人提出,在术前风险告知时,伊美尔医院也没有具体说明假体的风险年限,因告知不足才影响了孙女士的判断。
法庭上,孙女士当庭出示了用黄塑料袋包裹的破裂假体,记者看到,破裂的右乳假体用纱布包裹着,透明假体内的液体流出,假体外皮上还沾有少量血迹。
“孙女士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做手术”,对于孙女士的起诉,伊美尔医院代理人在法庭出示了手术同意书,其中在“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情况”项下,注明了“假体破裂、内容物溢出、渗漏可能”。
此外伊美尔医院代理人还指出,孙女士眼袋手术伤口愈合良好,但随着年龄增长眼袋还会增长,“一次性手术不可能达到终身不再长眼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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