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之前,法官确认刘鑫会作为证人出庭。刘鑫本人不会在同一法庭内出现,而是在另外一个房间通过视频作证。
江歌(中)与刘鑫(右)
据日本《中文导报》网站11日报道,备受瞩目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当时24岁,研究生)被害案11日在东京地方法庭开庭审理。在首日庭审中,被告人陈世峰(26岁)在法庭陈述中又爆新料,说杀人的水果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无论他所说的是真是假,都将在中国媒体与网络上引起新一轮有关此案的讨论。
日本人怎么评价刘鑫
一个朋友跟通讯社的日本员工讨论过这一问题:“假如,这件事发生在日本人身上,会如何处理?”他们称,虽然刘鑫已过20岁,属于成年人,父母可以不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在日本的话,父母亲不仅会拿出一笔钱表示“救了我女儿”的感谢之意,而且会自始自终参与丧事活动,头七、四十九天、周年时一起上坟祭奠。而刘鑫本人一定会经常陪伴江歌的妈妈,尽一份“女儿”之职。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不仅会承担很大的道义责任,而且还会遭到亲戚朋友的指责。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这个朋友举日本的例子,一定会有人反感。但是,他觉得这才是正常人应该做的正常事。
但是,刘鑫和刘鑫父母选择了逃避,甚至说出了“你女儿死与我们无关”、“你女儿命短”这样的话来。所以,我们有时候真的不能怪刘鑫,因为家庭道义甚至人性的缺失,只会导致刘鑫采取逃避的行动——虽然她自己也已经是20多岁的人。
人只有当自己做了父母,有了孩子,才会真切体验到失去孩子的切肉之痛。江歌妈妈说过:“如果不是为了给江歌讨一个说法,我一定早已经随江歌而去。”在江歌的坟边,江歌妈妈给自己留了一个空穴。
因为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所以,这些案卷都送到了一个朋友的办公室,他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因为涉及守秘义务,他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内容,但是,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假如,陈世峰的供词是靠谱的话,江歌妈妈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刘鑫!
所以,有时候,道义的责任,比司法的责任更重大!很期待,刘鑫能够到庭作证。江歌妈妈到日本的第二天,拿了一包东西来他办公室,对着他跟我说,这是日本警方给她的有关江歌被害的照片,她没有勇气看,但是又很想知道女儿最后是怎样死的。他按住她的手,对她说:“一辈子都不要打开,你只要记住女儿的美丽就行。”她哭了。
其实,这个朋友已经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中都看了,十几刀,很惨很惨!为了不让江歌妈妈看到,他把那一部分案卷预先抽走了。看了之后,连他杀陈世峰的念头都有!而江歌妈妈也会疯的!
刘鑫会被判刑吗
如果这个案件是在中国发生,陈世峰恶意杀人而且它也没有自首,那肯定是要死刑了吧,可在日本,现在却要靠江歌妈妈民众签名请愿来获得死刑,那请愿达到大约多少人数才可以判处杀人犯死刑呢?
私以为,应该不会判死刑,陈世峰的这个案子和日本那么多变态杀人犯来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除非还有其他恶行,虐待啊,性侵啊之类的。
江歌案中刘鑫是不是从犯呢!很多人都说刘鑫在江歌案中锁门后故意为媒体撒谎,明知门外就是江歌和陈世峰却报警说觉得外面的是日本流浪汉,那么在刑法中刘鑫是不是从犯呢?
在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以,由这两条规定可知刘鑫不是从犯,无法定罪。
但是刘鑫在这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是最为不齿的,不仅在之前阻止了江歌报警,看见江歌被刺之后报警说不认识外面的人,说是吵架,结果警察不知道已经发生命案,没有叫救护车过来,导致江歌失血过多死亡。并且在随后面对警察和媒体的时候都是谎话连篇和没有任何诚意的道歉。
聚集在东京地方法院前的中国媒体
陈世峰否认杀人罪
11日在开庭前,由于希望法庭旁听的人过多,进行了抽选。最后,在300多名希望进入法庭旁听的人中,抽取了31个旁听席位。
法庭开庭后,首先由检察方面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出,陈世峰在案发前就纠缠与江歌同住的前女友,案发时也事先准备了刀具,“因为被害人叫嚷要叫警察,所以决心将其杀害”。检察方面认为陈世峰犯恐吓杀人罪,是充满杀意的。
被告陈世峰承认自己的恐吓罪,但是否定故意杀人罪。他供诉称,那把杀害江歌的凶器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来递给江歌的,刺在江歌身上的第一刀是因为他和江歌纠缠在一起,误伤了江歌,后面又刺了几刀,是有杀意的,但是没有刺出致命伤,和江歌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犯罪嫌疑人陈世锋
陈世峰的律师说,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江歌的死因是失血过多。由于陈世峰事先没有准备凶器,第一刀是江歌和陈世峰纠缠在一起的误伤,后面的几刀不是致命伤,因此不应该定为杀人罪,而应该是“杀人未遂”。
陈世峰似乎很冷静,表情正常,思路清晰。
江歌母力争陈世峰死刑
12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于庭审前一天,在东京浅草公会堂召开媒体见面会,她称会努力争取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死刑。
江歌母亲江秋莲在记者会上。
会上,江秋莲语速缓慢,神态疲惫。她说,此次来日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争取陈世峰的死刑判决,自己做到自己的努力,之后一切交给法院,自己相信法律的公正。在日本的这段时间,自己主要忙于征集判处陈世峰死刑的请愿签名,并频繁会见律师及检察官。期间得到了很多华人华侨的帮助,但仍然感觉到在日本打官司,语言不通是最大的难题。
“从江歌遇害到现在的403天时间里,我的精神状态就没有好过,身体状况也是越来越差。江歌从小到大没有对自己提过什么要求,我也把最好的都给了江歌,可这一切都被陈世峰破坏了。”江秋莲如此说道。
江秋莲在谈到陈世峰时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从刘鑫口中得知过陈世峰的任何信息,只从女儿江歌处偶尔了解一些。她听说,陈世峰和刘鑫的关系中曾有过暴力,两人关系不好,有争吵。来到日本以后自己没有与陈世峰联络过,陈世峰也没有主动跟自己联系。她说,不知道为什么受害者要去求加害者。对于明天可能在法庭上见到陈世峰本人,江秋莲说,没有办法预测会变成什么样子。
据江秋莲本人透露,除刑事诉讼外,自己还会对陈世峰提起民事诉讼以及民事赔偿。但是否也会对刘鑫也提起民事诉讼,她表示不方便回答。
此次开庭前期江秋莲临时更换了律师,对此情况,江秋莲予以了确认但拒绝透露原因。
根据日本地方裁判所的网上公示,江歌案将于12月11日至15日每天上午10点开庭审理,20日下午3点宣告判决。但据江秋莲称,11日至14日的审理,法庭由之前的813号更改为426号,并于18日增加了半天庭审。
江歌事件回放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中野区,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同住的中国女留学生刘鑫的前男友杀害,脖颈处与身上多处刀伤。案发至庭审拖延一年,期间江歌母亲江秋莲一直为亡儿追责,故事件一直在互联网受关注。
陈世峰杀害江歌一案,于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20日判决。江秋莲于2017年8月14日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日本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11月4日,江歌遇害一周年后,江秋莲赴日开展签名活动。12月1日,她向东京地方法院提交450多万份签名,加之陈世峰审判将要开庭,遂引发了一场公共大讨论,目前随着对陈世峰庭审的进行,这场大讨论将更加炽热。
互联网上还原的情节大致是:杀江歌的涉嫌人陈世峰是刘鑫的前男友,刘鑫在与陈分手后,遭到后者纠缠,刘鑫搬到好友江歌的房子里同住,陈最后来行凶时,江歌在门外被陈杀死,其时刘鑫就在房间里,房间的门则一直没有打开(江歌母亲质疑刘鑫反锁房门,但刘鑫坚决否认)。互联网民质问刘鑫当时为何不开门对江歌施救,更愤怒于她之后拒见江歌母亲,不仅不配合江歌母亲为女儿伸张正义,而且对江歌母亲翻脸,刘鑫则说是日本警察不让她和江歌母亲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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