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中国电信一年宽带收入500亿元,以及中国联通一年宽带收入300亿元计算,一旦中国联通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被认定,将被处以1%~10%的罚款,这意味着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罚款金额将高达数亿到数十亿元。
实际上,无论是谈到电信市场还是谈及央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垄断”都是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但这次将反垄断之矛指向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接入,从消费者感受来看,对该垄断的感触远没有对其他领域那么强烈,因此这项反垄断行动多少还是让人有些意外。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发改委之前一直在对电信和联通进行调查,但尚未得出结果,此次发改委直接对媒体表态,而且由央视报道,还是被业内人士认为颇具深意。
调查源于“举报”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介绍,“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也就是说,此次反垄断调查源于“举报”,至于举报方是谁,虽然记者拨通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人士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未接听。
接受央视采访时提到,发改委主要调查的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特别是采用了价格歧视,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了高价。
这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中国宽带市场竞争格局。在中国宽带市场,主要有三类厂商,一是电信运营商;二是广电系统,即以广电总局网络信息中心为龙头,包括各地有线电视台;三是第三方力量,如长城宽带及一些系统集成商,如蓝波万维、聚友网络、北大方正、电信通、歌华有线(600037.SH)、中电飞华等企业。
“目前正值电信和广电就三网融合争夺最激烈的时候,谁最希望对运营商展开反垄断,显而易见。”此事发生后,电信行业的员工在微博以及网络上展开了讨论,矛头直指目前跟电信业竞争最激烈的广电系统。
实际上,比如广电系的歌华有线等有线电视运营商确实多年来一直寻求进入宽带市场的路径,但由于网络以及运营方面的局限,实际的收入贡献以及市场份额在宽带市场仍然非常有限。
近年来,电信和广电已经开始在一些三网融合的交叉领域“短兵相接”,除了宽带市场之外,最为明显的莫过于IPTV。不同的是,在IPTV领域,电信是攻势,广电是守势,而在宽带市场,广电则是攻,电信是守。
不过,长期关注电信市场的一位香港投行分析师并不认可这个观点。“如果电信和联通降低网间结算费用,虽然广电系运营商可以增加利润空间,但最直接的后果是引入更多的竞争者,以及更加激烈的价格战,这对广电运营商而言并不有利。”他说。
宽带门口的野蛮人
“为什么会在‘686号’文件即将失效的关键节点展开反垄断,值得推敲。”一位电信业从业人员向记者暗示。
所谓686号文件是工信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禁止中国移动(00941.HK)利用TD之外的技术手段从事宽带接入服务,该禁令将在2011年年底到期。
这意味着宽带市场的全面竞争即将展开,也同时让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市场的竞争关系变得更为直接。
“不管有无幕后一说,发改委这次调查最直接的后果必定是中移动将迅速拿到固网运营执照。”《通信产业报》副总编林紫玉在其微博上分析说。
实际上,中国移动对宽带出口的抱怨早已有之。在今年7月的通信业发展论坛上,中国移动副总裁鲁向东就曾明确表示,当前中国移动拥有的国际互联网出口数量与中国移动的规模极不相配,“在国际互联网流量方面,中国电信有661G,中国联通有357G,而中国移动只有49G。海外POP点(即网络服务提供点)上,中国电信有13个,中国联通有10个,中国移动只有2个”。鲁向东说。
目前中国移动可以利用合并的中国铁通发展固网和宽带,但由于铁通规模太小,经营效益太差,受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市场挤压更为明显。
“如果按照中国电信要求的结算标准,即使不考虑发展和维护用户的成本,除了所有的宽带业务收入,铁通每年还要再掏6亿元,才能支付向中国电信缴纳的结算费用。”一位中国铁通内部人士今年9月时曾对媒体表示,中国铁通2009年的总利润也不过8.9亿元。
上述香港投行分析师认为,经过电信重组,移动市场已经面向三大运营商全面开放,中国移动在移动市场的垄断地位已经明显受到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挑战,但在固网和宽带市场,中国移动却无法挑战竞争对手,这是中国移动目前最急切突破的政策局限。
“但至少这也证明宽带市场的竞争已经到了必须打破垄断的时候了,过去十多年的竞争都远没有达到这种激烈程度。”上述分析师说。
“早晚要落下的雨点”
国泰君安电信分析师邓京晶认为,解决所谓垄断局面的办法很多,包括将不同区域间的宽带收费统一,取消不同地域间的价格歧视,另外还可以增加投资,促进不同骨干网之间的融合,提高接入质量等。
但他也同时指出,即使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被裁定为垄断,宽带市场留给民营等资本进入的空间有多大,仍然难以确定,因为电信行业的投资实在太大了。
不过,从中国反垄断的努力来看,该事件仍然具有显著的标志性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记者表示,《反垄断法》出台后实际上只用过一次,就是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这次反垄断是对国企的第一次。
据他介绍,实际上在《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就存在诸多争议,其中最大的一条是如何界定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而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都跟中国的国有企业相关。
李曙光认为,发改委对国企的反垄断也说明《发垄断法》是长牙的老虎,不是纸老虎,“不管早点、晚点,雨点都是要落下来的。”
不过,在我国经济中,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在很多领域都存在垄断状态,这给中国的反垄断法如何界定,如何实施都提出了挑战。
“《反垄断法》已经开始对垄断开刀了,这对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有意义,当然前提还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行为方式,以促进市场竞争结构,而现在仅仅是开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