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码》版权持有方中易诉微软侵权案今日在北京高院正式审理,在2009年11月16日北京一中院的宣判结束后,中易上诉至北京高院,要求支持微软对《郑 码》侵权的诉求。据中易方面透露,微软中国亦上诉要求推翻一中院对中易字库的侵权,但微软的上诉书送达误期10多天,依法应无效。
据悉,北京高院已在8月25日上午9点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上诉案,微软方更换了律师事务所和主诉律师,广泛搜集准备了证据。中易方也不甘示弱,也调整了律师队伍,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
中易电子副总经理蒋贤春在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表示,中易对打赢此案充满信心,因为中易方有1995年9月20日中国政府和美国微软签订的《windows 95中文版标准规范合作协议书》为据。该协议书从标题到内容的每一集,都明确指出授权、批准的是Windows 95中文版项目(全文网上已有)上使用的中文字库和输入法。
但他同时表示,该案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果,从中院判决结果送达到今日高院开庭,长达10个月的时间里原被告双方均做了非常细致的准备工作。
此前中易诉美国微软公司和微软(中国)公司侵权使用中易字库著作权和《郑码》输入法专利的案件,曾定于6月15日上午8点50分在北京高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但随后宣布延期。
此两案自2007年4月2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于2008年1月15日;2月26日;5月29日进行三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09年 11月16日公开开庭宣判,判决认定微软侵犯了中易的中文字库美术作品著作权,判决微软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八个系列Windows操作系统;但没有支持原告对《郑码》输入法的诉求。宣判后,原告和被告分别都已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诉。
中易公司表示,这个案件,始于1994年3月比尔·盖茨第一次访华。1994年12月,美国微软和中国电子部签定《Windows 95中文版项目合作备忘录》。1995年9月20日,中国电子部和国家技监局和美国微软共同签订了《Windows 95中文版项目标准规范合作协议书》。
在此期间,根据约定,相关主管部门对全国中文信息处理的主要产品、中文字库和输入法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评选和社会推荐工作。一个多月以后,美国微软在评优和推荐的企业和产品中,选中了中易公司的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做为其Windows 95中文版的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
但是,美国微软擅自将授权许可其在Windows 95中文版使用的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未经中方授权许可扩大使用范围至Windows 98/2000/XP/2003等系列版本在全球范围大量侵权销售的行为,引发了本案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