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新城控股连夜切割:其子王晓松火线接班,数十家机构或踩雷)
7月3日晚,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当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振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晓松系王振华之子。
公告披露,新城控股2019 年7 月 3 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随后,港股新城发展也发布公告,因王振华无法履职,决定任命王晓松为董事会主席,即时生效。
3日晚间9点,上海普陀警方发布: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3今日晚间在上海新城控股总部了解到,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罪被刑事拘留之后,新城内部忙于与机构、私募基金等沟通。时间很晚了,整个大楼仍灯火通明。王振华事件被爆出,是在A股收市之后的下午3点,当日新城控股(601155.SH)仍在上涨,但市场普遍认为明天将大概率补跌。而港股新城发展(01030.HK)是下午4点收盘,消息传出后,该股即高台跳水,收盘大跌近24%。
记者查询获悉,新城控股最大股东为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流通A股,持股数1,378,000,000股,占股比例61.35%,为王振华全资控制的公司。
去年8月,王晓松已从他爹手里接任新城控股总裁。如今,在非常情况下全面接班,摆在这位87后二代面前的,是地产界接班二代从未遇到的问题。排名全国房企第8名的新城控股,过去几年增长迅猛,但今后的发展却让人捏把汗。
王晓松,男,1987 年 12 月生,2009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项目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晚间,新城控股在东方财富股吧内热度迅速蹿升至第一,股民对此消息表示震惊和愤怒,也有股民担心,明日新城控股股价承压。
千亿资本布局
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7月,王振华和4个志同道合的伙伴,靠着不足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在租来的3间办公房里,起步创立武进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前身)。
新城控股最早登陆资本市场是在2001年,彼时,集团旗下新城地产通过重组江苏五菱,在B股上市,是江苏省最早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之一。但因为种种历史原因,这次上市并没有给新城带来太多融资便利。
2009年,新城将集团总部迁往上海,从此走向全国化发展的道路。
2012年,新城控股母公司新城发展在港交所正式挂牌,海外融资渠道打开;2015年,新城控股吸收合并新城地产在A股上市,成为首家B转A的民营房企,公司由此进入加速发展期;2018年,新城控股旗下物业平台新城悦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至此,王振华拥有一家市值963亿元的A股上市公司,两家合计市值528亿港元的港股上市公司,实现A+H双平台发展。201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王振华以170.4亿元资产排在第108位。
在王振华的带领下,创始于1993年的新城控股,2019年已列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第8位,截至2018年末,公司完成销售额超2200亿元,同比增长74.82%,增速位列2018年十强房企第一,发展速度令人瞩目。
股债承压
新城控股激进扩张的背后,是大举拿地。2018年报显示,新城控股共计新增土地储备共164 幅。
疯狂扩张的同时,负债规模也在飙升。2018年底,新城控股资产总计达到3303亿元,负债合计达到2794亿元,其中有息负债650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84.58%。2016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在80%以上。
与此同时,企业现金流状况不佳。2017年净流出104.9亿元,2018年净流入38.17亿元,2019年一季度净流出67.59亿元。
此次猥亵事件爆出后,新城控股恐面临债券、股价多重压力。
目前,新城控股债券存量规模309.87亿元,还有合计12亿美元债券。而据媒体报道,新城发展控股2023年到期的美元债已创出纪录跌幅。
市场上对新城控股明日股价也不看好。7月3日晚间,据上交所披露信息显示,新城控股盘后出现一笔大宗交易,成交量32万股,成交价格43.8元,成交金额1401.6万元。卖出营业部为海通证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此外,记者注意到,6月3日,新城控股控股股东富域发展有一笔股权质押,其将持有的公司流通股4850万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15%,质押是为补充其流动资金的需要。不过,按6月3日收盘价37.1元计算,该笔质押股权爆仓风险较小。
王振华的两面人生
回到王振华本人,除了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在2016年曾经短暂失联过。
新城控股2016年1月22日公告显示,王振华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公司强调,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半个月之后,王振华回归公司正常工作。
2018年8月,王振华辞去了公司总裁职务,其子王晓松接任公司总裁。
受人关注的是,王振华在做大企业的同时,还十分热心公益,在多次采访中都谈及要多做慈善。企业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新城控股在社会公益事业投入累计超过3亿元。
2019年,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王振华表示,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助推力,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增加就业、增添税收、多做公益,成了企业当仁不让的社会责任。
2018年6月,王振华在接受专访时谈及企业家精神时说:“结合自己的经历,我觉得企业家应当具备’持续创业、积极创新、开拓进取、担当责任、服务社会’这样一些优秀品质。”
在新城控股官网上,还重点宣传了集团大型公益项目“七色光计划”,该项目由王振华亲自参与,主要帮扶对象是贫困地区的青少年。
2017年公司刊登的一份新闻通稿显示,“七色光计划”是由新城控股集团发起,并在其董事长王振华关心、倡导和亲自参与下,持续开展的一项大型公益品牌项目,旨在为贫困地区的青少年填补教育上的缺失,最终实现以一份爱心影响一群孩子,以一群孩子带动一个区域的未来发展。
此次丑闻的爆出也撕开王振华“双面人”的面具:阳光下高歌公益,扶贫青少年;暗地里,却向9岁女童伸出“魔爪”。
东方红旗下22只产品一季末重仓该股,还有数十家机构或踩雷
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一季末,共有1家QFII、6家券商(包括券商资管),以及45家基金公司重仓持有新城控股。如若这些机构二季度仍未退出,意味着已经踩雷。
东方红资管22只产品重仓新城控股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一季末众多持有新城控股的机构中,东方红资管尤为显眼。
新城控股一季末前十大流通股中,东方红资管旗下两只产品分列第七大股东和第十大股东之列。其中,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季末持有新城控股1013.44万股,占新城控股总股本的0.45%;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新城控股557.53万股,占新城控股总股本的0.25%。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只资管产品都是今年一季度才新进该股。
以下是新城控股一季末前十大股东明细(数据来源:wind):
根据东方红内需增长一季报显示,新城控股为其第四大重仓股,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比例为7.86%。
不仅如此,包括上述两只产品在内,今年一季末东方红资管共有22只产品重仓持有新城控股,合计持股数量高达3305.04万股。东方红资管因此成为新城控股所有机构持有者(一般法人除外)中,持股数量最多的一家机构。
如若东方红资管至今仍持有大量新城控股,或遭受不小的损失。
以下是东方红资管旗下产品一季末持有新城控股的数量情况(数据来源:Wind):
公募、QFII、中证金或集体中招
在新城控股一季末前十大股东中,还有另外两只公募基金位列其中,分别是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基金、华夏回报政策投资基金。这意味着,除东方红资管外,还有不少机构产品在今年一季末重仓新城控股。
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除东方红资管外,机构投资者中,一季末持有新城控股数量较多的机构还包括香港中央阶段有限公司(陆股通)、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瑞士联合银行集团(QFII)、万家基金公司、古国基金公司,这基金机构一季末持有新城控股数量依次为3054.42万股、1878.44万股、1252.5万股、961.99万股、704.28万股。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一季末也持有新城控股2781.62万股。
以下是一季末持有新城控股数量较多的机构持有情况,可以看到,基金公司占据了绝大多数。
有券商6月强推新城控股
在新城控股负面消息爆出前夕,华创证券曾强推该股,给出58.68元的目标价。
华创证券分析指出,新城控股销售继续高增,拿地保持积极,维持“强推”评级。公司坚持快周转策略,凭借无周期拿地、优异成本控制能力及长三角强三四线布局等三大特色,销售突飞猛进、ROE领先于同行,15-18年销售额复合增长85%、同期业绩复合增长73%,克尔瑞行业销售排名较17年提升5名,挺进前八,彰显高成长典范。我们维持19-21年每股收益预测为6.52、8.78、11.46元,对应19-20年PE分别仅 5.8、4.3倍,我们依然看好公司作为行业龙头房企有望受益于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同时考虑到一二线+强三四线市场韧性较强对公司业绩和销售有积极推动作用,维持目标价58.68元,维持“强推”评级。
此外,6月中旬首创证券在点评新城控股5月销售业绩时亦提及,公司已售未结资源充足,绝大部分土储布局在长三角及强三四线核心城市,受益于长三角销售回暖,我 们预测公司全年销售额有望突破3000亿元。考虑到公司属于行业高成长龙头,在二线房企中,布局更加优质,基 本已经迈入第一梯队。综合考虑可比公司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应的合理PE为11倍,对应价格为55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二季度以来新城控股的股价经历了先跌后涨,但截至目前其最新价格仍未回到一季末的价格。新城控股7月3日的收盘价为42.69元/股,较上述两家券商给出的价格均有一定距离。
央视评论:猥亵女童伤天害理,必须依法严惩!
昨晚警方的通报,既回应了舆论关切,也证实了王某某涉嫌违法犯罪。
于法不顾!于情不容!王某某的行为令人发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仅违背伦理,背离公序良俗,更是视法律为无物,让公众无法忍受,不可承受,更不能接受!
犯罪嫌疑人既严重摧残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其父母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既挑战了法律尊严,也挑战了大众的心理承受度,必须依法严惩!不如此就无以慰藉受害者,就无法平民愤,也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之效。
尽管王某某、周某某已被刑拘,但公众的追问并未停止,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
公众有权知道:
王某某此前有没有性侵女童前科?
周某某带女童到上海,是不是第一次?
这种罪恶的交易是个例还是产业化?
每一次追问都是抵达真相的过程,也是起底罪恶的过程,更是还原正义的过程。
此外,王某某的身份也为大众所聚焦。据报道,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长,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但很显然,此案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此人多么显贵,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法治时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一旦违法犯罪,谁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也不会享有特权。谁都不可能“收买”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价值共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世道人心的朴素底线不容冒犯,谁违法犯罪谁就会受到法律惩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者,夯实公众的法治信仰,还受害者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我们在期待,更有坚定信心看得到、感受得到。
光明时评:涉嫌猥亵女童如属实
没啥好说的从重从严吧
尽管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是否定罪量刑,还须经过法院的审理裁判,但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并非未知数。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王某猥亵儿童罪成立,就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依法律“上限”处罚。
此外,还应看到的是,王某的猥亵儿童行为,还造成了女童轻伤的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基于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轻伤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应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追究刑责,而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结果,应作为加重的情节,提高已有的量刑幅度。
诚然,涉案人王某的身份不凡。今年五十余岁的他,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拥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以及还有大量社会兼职。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凭借自己的金钱、权势、地位,就能拥有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特权。一旦犯罪事实查证确凿,无论是谁,只要是构成违法犯罪,都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
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帮凶,就是两个女孩母亲所谓的“朋友”。正是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帮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接收了现金1万元。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介绍、帮助他人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共犯论”,周某也应以涉嫌猥亵儿童犯罪,一并追究刑责。
近年来,包括猥亵儿童在内的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猖獗,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进行办案指导,明确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并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的制度机制,展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决态度。
回到这起性质恶劣的猥亵儿童案。受该负面消息的影响,新城旗下香港上市平台新城发展控股的股价迅速跳水,跌幅超过16%。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从严查处,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足够昂贵的代价,也给那些潜在的不法人员敲响“伸手必被捉”的警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微评:三问猥亵女童事件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