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方发布最新条例,父母生而不养将被惩戒!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表示,“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今天上午,民政部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表示,“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日,民政部举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卫星主持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副司长倪春霞介绍《意见》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重点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和监护责任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意见》重点解决了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困难,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的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办法确定发放的方式,中央财政比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方法,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二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康复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的参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目前的救助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从医疗康复的角度还是比较有限的。对一些重病、重残的孩子,还需要家庭、政府、社会、商业保险等各个方面来综合发力。三是完善教育资助的救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的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享受免住宿费的优先对象。四是督促落实监护的责任。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依法追索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