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微博网友@江中小白龙君 在微博发布文章《在奥迪以旧换新购车,4s店私自毁约,拒负责任》维权,称奥迪4S店私自取消以旧换新合同,并不给与任何赔偿。
据悉,该网友于2019年7月21日,在江西省宜春市华宏奥迪4s店以旧车抵价8万元购入一台奥迪Q2L,并签订了二手车收购合同和新车销售合同,支付了首付尾款(旧车抵价8万元首付款)。
从合同上看,以旧换新的旧车为大众车型,上牌日期为2012年。
该网友称,在购车贷款放下来后,4S店却以“旧车是冷门车型,在当地车行无法快速按原定价格回款”为由,未征得该网友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签订的旧车收购合同就行了作废处理,并不给予任何赔偿。
Update:
4S店相关工作人员对快科技回复称:“客户在来我店做二手车评估的时候,我们当时确实给与了评估价格8万元,并签订了相关代收协议。但是客户隐瞒了更换了发动机的事实,当我们履行协议的时候,客户出具过户的相关手续的时候(第一次看见),我们发现客户的发动机更换过的事实,所以,我们要求由原来的8万变为6.4万,并在新车销售上我们也提出了给予一定的补偿,现在他发的帖子,明显没有说明上述情况。”
工作人员强调:“最关键的,我们从未说过:旧车是冷门车型,在当地车行无法快速按元定价回款,这句话明显的扭曲事实,我们也会对该微博进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