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则聚,无利则散;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日前,有则新闻闹得沸沸扬扬:上海一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房产赠与水果摊主。
因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所以能够引发热议。
在我们平常人的眼中都会觉得,这么高额的不动产一般所分配的应当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就算是再不济,也得是旁系亲属。
很多时候没有血缘关系的话,都不会交出去。
而以老人这样的高龄,这种赠与,其实和遗产分配差不了多少了。
虽然有句话说的好,叫做“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不是你的,最后也不会是你的”
这就是所谓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只不过老人的亲属显然不那么想,她觉得自己无功也有劳,这是一种背叛。
“我们一直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
2017年的一场大病之后,是什么原因让这位老人的身心,让我们遭到了家里这样一种分离,这样的一种背叛,相互之间折磨。
老人的三个姐妹遭受了心理上非常大的一种精神侵害。”
缺舟:
其实和很多赠与一样,都是因为受惠者对于赠与者有过极大的恩惠。
而这种恩惠的形式不一样,有的是陪伴,有的是活命。
在这起事情当中,水果摊主充当的就是一个陪伴的角色。
老人孤苦伶仃,失妻丧子,也没有亲属照顾,是这名摊主一直陪伴他,照料他。
当年(2017年)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摊主发现后将其送医。(生病住院,入院诊断为右肺有炎症。)
后续老人住院并无亲戚照顾,于是该摊主每天早上进货之后,就去医院照顾老人。
摊主:“当时试图联系过老人的妹妹,但是对方表示家里走不开。
有感于此,老人开始了一些实施措施。
2017年,老人开始办理所谓的“意定监护”。(清醒时指定失能后的监护人)
两年后,也就是2019年,办理完成;同年完成赠与。
老人的家属对于这些事一点都不清楚,还是通过新闻知道了这件事,就开始了讨要说法。
她认为:“无缘可以变成有缘,但是需要把所有的事情调查清晰。”
简言之,就是她觉得这个摊主背后的事情很复杂,可能有猫腻。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家属曾经照顾
家属方面提供了一些聊天截图,以此来证明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她们也曾经关怀照顾过。
时间:2017年7月5日
内容(有删改):大家好,今天我和周某还有小刘等送娘舅去了吴淞医院。
还请了24小时的一对一护理。
家属表示,自从住院那天起,就每天白天有人(亲属)照顾老人,晚上就是轻的那个护理。
二.摊主抢先接人
根据家属所说,后续去接老人出院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被人接走了。(出院诊断为右肺肺炎,糖尿病,高血压,老年痴呆等)
随后,家属便想帮着老人看一下,于是就去宝山老人的家里探望,只不过被他们(指摊主和老人)骂了出来。
老人明确表示:“不要亲属们的照顾,不要他们的介入”
在这些迹象之下,亲属们怀疑老人所做的这个意定监护能不能够保证他的以后生活。
而老人所在的当地居委会(宝山),对于这个意定监护一开始也是不同意出具证明的。
他们认为此事应该和老人的家属进行共同商量认定。(所以宝山公证处未能认定)
最后是由普陀山公证处进行公正的。
而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没有咨询当地的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这样的程序是否合规,还有待后续的调查。
不过水果摊摊主游某以及办理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就此事发表回应。
这件事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了。
按理说“意定监护”,这么大的一个事情,如果关心老人的话,不太可能不知道。
更何况是房产赠与。
从一开始的接院也能看出来,既然每天的照顾那么仔细,接院的时候能够先被人提前接走?(医院里应该有监控,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
要么就是关心不够,要么就是老人有意而为之。
而这个有意为之,究竟是老人清醒时的意愿,还是说有他人的协助,我们并不清楚。
如果家属对于这种事情有疑问,那么可以进行诉讼。
现在事情已成定局,所谓的感情牌和舆论攻势,并不能让结果有丝毫的改变。(因为上边说的很明确,这个需要老人意识清楚的时候,作出决定,加之有各种手续,所以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