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春节返乡要求等。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琼肺炎指〔2020〕133号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指挥部各专项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元旦春节期间我省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简称“两减少一加强”)的总体要求,做好科学、精准、依法、有效防控,确保市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市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两减少一加强”的总要求,落实“关口从严”“进口及疫区物品管理从严”“大型活动从严”“发热门诊管理从严”“个人防护从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结合我省冬春节旅游旺季和元旦春节期间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对疫情防控的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二、坚持党政机关率先垂范
(一)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各类会议应切实转变会风,尽量减少会议及规模,严格落实控制参会人员间距、保持会场通风等防疫措施。对满足条件的会议,尽可能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研讨会、交易会、博(展)览会、招商推介(座谈)会、节庆活动、演出活动、体育赛事、文艺下乡等,要有所减少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入场测温验码、通风消毒、保持适当距离、按规定佩戴口罩、配备消毒洗手液等防疫措施。大型活动须制定专门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做好参加人员的疫情防控。各类演艺机构要做好商业演出活动的疫情防控,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
(二)带头遵守两节要求。党政机关干部带头遵守“两减少一加强”的要求。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前往境外出差,不安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三、全面加强“人”“物”同防
(一)加强进口物品全面管控。建立进口物品(包括冷链食品、免税品、航空器等)报告、监测、全面消毒和追溯管理制度,做好全环节、全批次、全过程的监管。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加强对冷链食品、进口货物仓储运输经营等场所风险控制,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和防疫措施。
(二)加强风险地区入琼人员管理。继续把好入琼关口,严格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琼管理。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控制入琼,中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入琼,确需入琼人员入琼后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动态管控措施加强管理。
(三)加强境外入琼人员管理。对除澳门以外的境外入琼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于无固定住所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期满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7天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应尽量控制活动范围。相关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加强文旅活动管理
(一)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严格文化娱乐场所流量管控,按75%限流开放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接待服务,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等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时流量,防止人员拥挤。加强商超餐饮场所客流疏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节日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防止扎堆聚集。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商场、酒店、超市、公园、景区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规范管理旅游景区。落实公园景区限流措施,公园景区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引导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实现错时错峰出行。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五、加强医疗机构防控
(一)有效分流进入医院人员。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均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
(二)加强发热患者管理。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三)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六、加强个人防护健康教育
(一)合理安排出行。提倡市民群众在省内过年,尽量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出行活动。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做好自我14天健康监测。引导服务好务工人员在琼过年和错峰返乡。
(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解支持配合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双节期间倡导群众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手机、电话拜年,个人家庭聚集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
七、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海口
釆取“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查询个人活动轨迹” 的方式进行管理。温馨提示:由于疫情期间政策变化频繁,以上防控政策为即时信息,仅供当前参考,请您随时关注,到口岸后以口岸工作人员指引的标准执行。
我市将对国内有风险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旅居史的入市人员,分类精准提供健康服务管理,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发现、尽快处置。对于近14天内有风险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入市,抵市后请配合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并到指定地点等候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正常通行,期间所产生的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对于近14天内有风险一般地区旅居史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正常通行;未持有以上证明的,抵市后请配合在口岸(机场、码头、火车站等)集中采样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并自我居家(酒店)等候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正常出行。
海南疫情防控要求
抵琼口岸管控
除特殊情况申请居家隔离观察外,所有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领取海南健康码,在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通过机场、三港一站口岸入琼人员,采取“体温检测、查验海南健康码和查询个人活动轨迹”的方式进行管理。通过预警排查到的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直接由口岸检查部门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对于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一律放行。对于查询个人活动轨迹,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按现行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高风险地区
对来自国内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入琼口岸第一时间识别,集中采样送检,按规定转运,形成工作闭环,并严格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措施。解除隔离前,应再次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
中风险地区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入琼口岸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人员,抵琼后第一时间集中采样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集中等待结果,费用自理。
请您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人员指示办理。
低风险地区
对抵琼人员采取“体温检测、查询个人活动轨迹和查验健康码”的方式进行管理。
备注:由于疫情期间政策变化频繁,以上防控政策为即时信息,仅供当前参考,请您随时关注,到口岸后以口岸工作人员指引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