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诽谤给受害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网民越来越容易发声,也为网络诽谤创造了便捷的条件。由于行为成本低、维权难、社会容忍度高等负面因素,这种行为日益猖獗。
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建议遏制网络诽谤犯罪#,加大对于“流量”至上的广告投放范式的规范和引导,通过增加罚金等手段,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
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升网络监管的技术手段,消灭网络诽谤行为。
韦震玲建议,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平台、广告主体以及相应的监督主管部门等网络主体的责任,加大实名制管理,设置平台对于配合公民维权取证的义务,加大对于管理不力甚至为了追求平台“流量”而放任、故意引导网络诽谤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于“流量”至上的广告投放范式的规范和引导,通过增加罚金等手段,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升网络监管的技术手段,鼓励公民正当维权,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消灭网络诽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