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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强奸女案二审维持原判 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

2021-04-21 16:06
来源:网络

4月21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业家一案二审近日宣判。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4月21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业家一案二审近日宣判。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湖南一官员强奸女企业家,二审获刑3年

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

正观新闻的看法:轰动一时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试图强奸青年海归女企业家杨女士一案,二审近日宣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上述信息。

生于1987年11月的楚挺征,为湖南郴州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也曾为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区委书记的秘书。2018年5月,楚挺征被任命为北湖区团委书记。

此案的受害人杨女士,生于1992年,其家乡亦在郴州。杨女士曾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学士及硕士学位。回国后,她成为了家族中数家新能源企业的掌舵人。

2020年3月31日,应楚挺征之邀,杨女士来到郴州市帝都海鲜酒楼201包厢,参加聚餐。

记者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参加这次聚餐的共有10男3女,除楚挺征与杨女士之外,还包括这家海鲜酒楼的董事长唐定坤等青年企业家,以及郴州北湖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公职人员,和郴州国企系统的公职人员。席间,众人共喝了2瓶白酒、10瓶红酒。

饭局次日,杨女士向郴州市及湖南省多个政府部门举报称,楚挺征在3月31日晚的饭局中,趁她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时,将她拉入隔壁无人的包间,意图施暴。后因为被与杨女士同去赴宴的她的同学邓女士看到,楚挺征离去,未能得逞。

杨女士亦向郴州警方报警。

同年4月8日,楚挺征被警方传唤;9日,被刑拘。在警方调查阶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

同年6月24日,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强奸罪,向宜章县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日,宜章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楚挺征违背杨女士的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于杨女士及其代理人提出的“楚挺征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应加重处罚。经查,楚挺征系在无人且未开灯的包厢内实施犯罪行为,不符合‘当众’的条件,故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宜章县法院一审判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杨女士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法院只认可了其中的医药费部分,共计737.46元。

楚挺征随后上诉,他在2020年12月7日所写的《上诉人于一审判决之具体意见》中表示,“(2020年)3月31日晚在帝都海鲜酒楼202包厢内,本人绝对未违背杨当时之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压其身、脱其裤并意图与其发生关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运用法律不当,本案属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历史必将证明这一错案,必将还原全部事实真相。本人确定完全无罪!”

他表示,自己“绝不放弃、绝不退缩、绝不屈服”。

2021年3月3日,此案二审,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二审已经宣判,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

同时,郴州一位政府官员亦向记者介绍,参加了2020年3月31日饭局的其他公职人员,都已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报的看法:轰动一时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试图强奸青年海归女企业家杨女士一案,二审近日宣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经济观察网)
报道:维持3年原判湖南一区团委书记强奸海归女企业家案二审落幕
前情:湖南一区团委书记涉嫌强奸海归女企业家案二审待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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