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二日,据江西检察机关消息,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检察院依法对“行李箱藏尸”案中的“行李箱”案被告人谢磊以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1月7日,谢磊在江西泰和车上将藏尸行李箱搬出时,被出租车司机发现后逃离。据泰和县公安局消息,2021年9月8日,谢磊被捕。
据悉,2021年9月7日,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辆出租车司机的报警电话,称在2021年9月7日,一名男子驾驶的黑色轿车被撞到,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帮忙把行李箱抬到车后,发现里面有可疑的血迹。
民警出警后,经勘查发现,箱内藏有一具女尸,迅速查明死者是方某某(2002年7月出生,上饶县某镇人),并快速锁定了该男子(男,1988年11月出生,陕西省宁强县某镇人)。
1月13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行李箱藏尸”案的犯罪嫌疑人谢某。
要是对比一下新闻,就会发现检察机关改变了指控。但这一改变,一般不会影响谢某的严惩。
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谢某进行批捕时,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具体地说是这则新闻,但现在已改为抢劫罪与偷窃罪。
为什么要改变呢?其理由是,随着侦查的深入,案件真相逐步还原。
当逮捕时,检察部门可能对整个情况都不太清楚。然而,随着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深入,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检察机关的调查研究,最终检察院认定,谢某虽杀人,但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抢劫罪。
由于《刑法》263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定为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并加重处罚。
按照权威性的观点,只要犯罪嫌疑人以抢夺财物为目的,预谋杀人,或在抢劫过程中,为了制服受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或在抢劫过程中,不小心杀死了受害人的,则应加重处罚。
这种看法,在司法实务中争议不大。
因此,我估计,起先,检察机关并不理解谢某犯罪的意图,以为其杀人意图,后来随着侦查和谢某供认,发现其意图是劫财。
这时,就应当改为抢劫罪。
根据刑法,抢劫致人死亡的最小刑罚为10年监禁,最高刑期为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最小刑罚为10年监禁。
那么,这一案件是否将抢劫罪,或者定故意杀人罪,在量刑上,也许没有太大的区别。
网友评论:#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以为是上海的那个,结果是再之前江西的那个,太多了。。。。。。
#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如果你对比新闻的话,会发现检察机关变更了罪名。但是这种变化,一般不会影响谢某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