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3月1日,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新规即将实施,又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2月15日,微信和支付宝回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网友评论:#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这个查不查微信和支付宝说了也不算吧。是税务的问题。
#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我认真看完后,结果最后一句话是,官方回应以上是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