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黄家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安徽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黄家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黄家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家胜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践踏职业操守,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执法犯法,公然插手干预司法办案,长期聚众赌博;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财迷心窍,贪得无厌,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家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家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家胜简历
黄家胜,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安徽寿县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安徽省公安厅科员、副科长、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正处级秘书;
2003年4月至2014年4月,历任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警务督察处处长、副督察长(其间: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挂职任临泉县委副书记);
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池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级)、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0年6月至今,任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