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87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25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150分。
二、理工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12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5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69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四、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39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五、艺术类(文史)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98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3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六、艺术类(理工)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45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3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