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以前讲究“父亲的债由孩子还”。 也就是说,父亲借的债孩子会还清。 那么,这个传统观念,放在当今法治社会也适用吗?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况来看:
父母还活着的时候,父母欠下的债务是他们的个人债务,孩子没有偿还的法定义务,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孩子还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所以孩子有经济能力,父母借钱的时候,孩子当然要帮助(当然,如果有赌注、高利贷等,就没有必要偿还。 这里讨论正常债务的状况)
第二种情况是父母去世的情况。 这个时候,要看孩子实际上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
)1)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偿还债务以他项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孩子应该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2)子女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负责任地偿还。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继承开始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指示。
当然,债权人并不是没有救济手段。 被继承人的子女放弃继承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申请被继承人的遗产偿还欠自己的债务。 但是,前提是还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