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件】
2020年五一长假刚过,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赵某的咨询电话。 赵某年过六旬,年轻时与丈夫一起经营企业,由于过度劳累导致身体不适。 现在丈夫出轨了,说想抛弃她。 赵某想起诉离婚,请求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持她的公正。
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赵某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承办律师帮助赵某在网上立案。 在案发前的第一次调解过程中,被告不承认家庭有90万元共同存款的事实,使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开庭当天,法官给予双方先协商的机会,承办律师出示结婚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据,证明企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和经营,是夫妻两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其收益应当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律师的努力下,被告终于承认双方在合伙经营企业过程中存了90万元存款的事实,同意将存款分成一半,但要求在分割房产时扣除分割财产的45万元份额。 承包律师向被告说明了分割财产的男女平等,指出债权债务应该平均分配,原告丧失劳动力无生活来源,分割财产时应该予以照顾。
最终,被告承诺放弃房贷分期,原告也不追究被告出轨的责任,放弃了自己索赔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至此,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案件调解成功。
【事件评论】
这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法律援助承办律师运用法理和情理感化被告,使被告接受调解,承认调解结果。 这种方式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减轻了诉讼负担,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