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合伙人对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作了补充说明
你说了好话啊,是个好东西,当然要分享。 调整了相关的表现。 请看。
我们平时看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通常是指本级收入总数,即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之和。
如2021年广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4.3亿元=税收收入1410.1亿元,非税收收入474.2亿元。
打开某地区某年的预算收入决算表,除了总数之外,还有本级收入的总数。
总数=总数债务收入转移支付及其他;
即总计数=税收、非税收、债务、收入、转移、支付等,
总计数是《再说财政收入及运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包含的全部口径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同样有总数和总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总数存在差额,差额程度可以大致判断本地区财政自给能力状况。
因为总数只考虑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都是本地区各种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产生的,债务收入和转移支付由上级政府批给。
从全口径的角度来看,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和支出总计数如果有差额就会出现财政赤字。
地方财政负责人看到的总计数(全口径)都一样,因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一般不会有赤字。
我们经常听到的财政赤字,实际上是中央层面的含义,中央财政赤字。
这一部分其实金融业者可能很少使用,但大家理解就可以了。
是的,我提到了地方政府的收入。 让我谈谈地方政府的债务。
用《一封关于专项债答疑的回信》来评价地方政府的债务指标通常是债务率、负债率、负债率3个。
首先,债务率是指当地年末债务余额/综合财力,反映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具体的取得过程请参照《一封关于专项债答疑的回信》。
第二,负债率是指当地债务余额/GDP,用于衡量经济规模对债务的承受能力。 国际警戒线是60%。
第三,负债率是指当年需要偿还的债务总额/综合财力。 国际警戒线是20%。
政府债务的三个指标最常用的是负债率,不常用的是负债率。
你推测原因吗?
因为负债率的分母是GDP。 综合财力对地方政府来说是可控的,但GDP比较不可控。
因为可以控制,所以指标更有参考价值。
在判断政府的债务负担能力时,我想看看政府对于债务负担的实际能力。
年初,遵义道桥公司重组155.94亿元银行贷款,重组后贷款期限调整为20年,利率从3%调整为4.5%,前10年只还款,后10年分期还款。
这件事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大家又开始讨论城市的债务。
目前,全国城投债有息债务总额超过65万亿元,2014年国家曾表示融资平台债不是政府债
但是,还在这个市场的人知道,“城投信仰”还在。
我们以前在投资城市借款时,有一个完整的投资分析框架,里面实际上考虑的是地方财力。
有一个地方财力衡量城投债复盖率的指标。 这是用当地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当年的城市投资到期债务来衡量地方财力对城市投资债务的复盖率,复盖率越大保障状况越好。
举一个例子,
某城市投资公司2021年债务(本息和)达到5亿到期,
那么如何计算当地可支配的财力呢?
政府可支配财力=地方综合财力-刚性支出。 这里的可支配财力可能和大家看到的标准化含义不一样,但没必要在意
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政府可偿还财力=地方综合财力-刚性支出
在计算的年份中,实际上没有2021年的综合财力数据,所以使用2020年的数据
假设该地区2020年的地方综合财力为15亿,
刚性支出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如按照国家战略和要求,支持医疗、教育、科教等项目建设,支付养老金、社会保险等费用,偿还地方债务到期本息等。
财力减去刚性支出后剩下的部分是政府可以支配的资金。
假设最终获得的可支配财力为6亿元
那么,政府可以支配财力/当年城投到期债务=1.2倍。
这个指标的意义在哪里?
我们想考虑一下,如果当年城投公司没有能力继续融资,只能靠地方政府解决,能解决多少。
过去的“城投信仰”、“信仰”来自地方可支配的财力。
当然,现行的监管框架不允许地方政府花钱偿还城投公司的债务。
以前,如果以前城投公司所欠债务被纳入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以发行置换债务来置换这部分债务。
把这里稍微展开一点,
2014年,国家要求各地报告各种存量债务,包括2014年12月31日政府自身借的、平台为政府借的
然后,国家将报告的所有存量政府债务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可能负有一定救济责任的债务”三类。
现在有更新的分类,稍后展开主题。
那么,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债务可以在2015年到2018年用置换债务置换。
所以,你说特别债是从2015年开始发售的,你为什么感觉2018年开始大规模发行呢?
因为当时,2015年至2018年的国债忙于置换以前的库存政府债务。
2018年基本结束后,2018年以后开始了新的特别债务。
我们现在说的特别债务业务,实际上是指追加特别债务。
最后,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地方ZF会破产吗?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国办函〔2016〕88号)。
这里明确了我国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应对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建计划。
政府没有破产这一说,而叫财政重整,可以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破产。
预算草案规定,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或者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应当启动财政重建计划。
所以,在分配特别债务额时,必须考虑地方现有债务规模的因素。
如何进行财政重组?
地方政府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行支出的前提下,通过清缴欠税、减少财政支出、处置政府资产等一系列短期和中长期措施,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匹配,恢复财政收支平衡。
总之,就是节衣缩食,把能卖的资产卖掉,尽快恢复正常。
好的,就到此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