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度、公共服务便利性、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农村要具备基本的现代生活条件,首先要搞好人居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仅是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是农村是否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的直接体现。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农村居民美好环境需求的积极响应,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扶持政策,取得显著治理成效。 到2021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47.6%的村庄生活污水,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进展不均衡、技术支撑不足、社会监督不到位、长期管护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必须从六个方面着手加强机制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机制。 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差异性,与地方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能力相适应,与当地文化风土相协调。 一是按照农村厕所改建实事求是、群众乐意接受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改建模式,重点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厕所改造。 二是以可持续管理、资源化利用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南,分区分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三是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就地探索农业处理利用途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搬运处理体系。
第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机制。 要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快因地制宜推出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技术和产品,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试点,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示范
第三,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 要全方位、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对人居环境建设的正确认识,通过“美丽庭院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增强村民人居环境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 要鼓励村民参与整治决策,让有能力、有资质的村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者和监督人。
第四,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组织机制。 在突出基层党组织领导效能的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 在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以乡愁为纽带,吸引各方人士,凝聚起来支持家乡建设。
第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 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设并重制度和机制。 首先要按照人口、产业、功能等科学规划布局,完善村庄配套设施和设备,建立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理主体、农民受益主体“三位一体”的管护责任体系。 第二,在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村级运营管理组织。 第三,要推进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清洁等一体化运行管理。 逐步建立制度、标准、队伍、经费、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体制。
第六,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加强监督和指导,实现社会监督常态化,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 在完善监管机构、完善规范流程的基础上,通过“随手拍”、“红黑图”等活动建立监督奖惩机制,营造“人人监督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激发村民有效参与的内生动力。 同时,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同的角色定位和分工构建问责机制,推动问题的及时整改。
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产业和美丽农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把“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列入了二三五年的总体目标。 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扎实开展五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行动,强化人居环境建设提升机制建设,为逐步改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光明网-科普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