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建房规范和整治工作的开展,农村建房审批规定更加严格,建房不仅需要村委会审批决议,而且要报乡镇政府审批。 一些地方规定,建房需要征求邻里意见,也就是说需要邻里同意。 很多村民纳闷,盖自己的房子为什么需要邻居的签名。 没有同意的签名,农村盖不了房吗?
一、建房对于四邻签字的规定
以北京市为例,按照《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计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应当征求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北京市征求村民房屋建设相邻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持选定的通用标准图收集相应户型图,或者汇总符合基本质量标准、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邻里意见一致
二、建房规定征询四邻意见的原因
实际建房征求邻居意见并签字同意,最初主要是针对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产生的规定。 以前,由于相邻宅基地之间的边界不明确,可能会发生权利争议。 宅基地建成后,为了避免邻里间对宅基地权利和邻接权的纠纷,房建首先要征得邻里同意签字,有效减少房建后邻里矛盾的升级。 但目前,全国各地宅基地保障工作已基本完成,农村在已确认的自住房所有权范围内建房,仍在征求邻里同意,这往往对减少建房后的邻接权争议起到一定的作用。
邻人人权,通俗地讲,是指自己在进行房屋使用、建设、加固等活动时,邻家所有人或者居民有权要求我们提供方便或者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盖邻居的房子会影响自己的采光、通风、排水、通行等权益,如果存在土地所有权纠纷也会引起争论。 因此,为了减少矛盾,农村房屋的新建、改建需要邻居的签名。
三、如何看待建房需要四邻签字
广大农村人是亲力亲为、重和睦的善良农民,但每个人都是通情达理的,比如房子不能盖得比邻居高,同时建房的基础高度也要尽量保持固定,建房要有间隔,考虑邻里出行的方便性
如果遇到少数不合作的邻居,我们得不到邻居的签字,村委会批准不了,也不能向有关部门报告,不仅没办法,而且面对这样的刁难也有苦难言。 双方矛盾激化,发生了严重的暴力冲突和恶性事件。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村民建房、建房,必须先取得规划许可。 不少地区宅基地确权明确,如何建房应由有关部门根据地方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如果把能否建房的决定权掌握在邻居手里,将严重不利于农村邻里间的稳定和谐。 因此,未经邻居签名和同意就不能建房的规定,确实在时间制上需要考虑。
律师提醒你,良好的邻里关系绝不应该只靠一家来维护。 即使因为盖房子而发生严重的邻里纠纷,或者自己家的利益受到侵害,也不要忍耐。 此时,只有留下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