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一律精减5%,回收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对削减后的少数部门超编问题,给予五年过渡期逐步消化。 ”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方案明确了重组科技部、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13项措施,其中,“中央国家机关裁员”备受各界关注。 这是时隔25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裁员的目标要求再次出现。
迄今为止,国务院进行了8次规模巨大的机构改革。 从历次机构改革20%至20%降幅来看,本轮5%的比重目标相对温和、渐进而有为,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改革思路。
裁员的重点是“裁员”,但关键是“裁员”。 “减”的目的是更科学合理、更有活力和战斗力,为“精”追求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配置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运行管理更高效的目标。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是加强科技、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裁减中央国家机关人员,既要“优化和调整机关职责”,也要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过艰苦生活。
从5%的比例来看,这次裁员编制的绝对数不大,但这一措施是典型的、导向性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坚持过好生活”“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过好生活不是短期的应对,而是长期坚持”。 裁员编制,是日益原则的重要体现。
同时,此次机构改革不仅仅是裁员,还对金融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采用统一标准,统一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等,规范了人员编制。
方案还明确提出,回收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换言之,精减并不意味着各部门同时裁员,而是可以在总量控制下进行结构性优化,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有足够的人才和资源支撑。 它体现了“编随走、人随编”的动态调整思路,是实事求是、顺应时势的做法。
随着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削减,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也需要跟进。 去年以来,一些小县开始了地方机构改革,其目标也是精简机构、人员、编制,“攥拳发力”。
机构调整裁员往往会带来很多利益,绝非一件轻松的事。 必须“啃硬骨头”,不折不扣地稳步前进。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拿出更大勇气,采取更多措施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