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从外地来打工的王老师在工地工作,在劳动中和工人有点矛盾,双方发生了争执。 王医生被工友打伤头部,工地经理拨打“120”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医疗费全部由老板支付到医院账户。
后来医院催收费,老板已经拒绝付款了。 他的亲戚找了那个工人,让那个工人支付医疗费。 他说他每月只拿生活费,付不起医疗费。 王老师目前挫伤部位尚未治疗。 他的亲戚去医院看望,了解情况后,在医院报警。 警方到医院了解情况后,让其继续治疗,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
另外,他在工地和老板工作了一年多。 老板一直欠他的工资,但没有欠条。 工资一天350元,计算一天的工资。
王老师问:
我还在医院治疗。 我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提交给医院? 警察为什么要我做鉴定? 鉴定之后,我怎么维权? 老板欠我以前的工资,但他没有借钱。 为什么要去拖欠的工资?
律师回复:
王老师受伤时间在执勤,受伤原因在执勤,受伤地点在工地的,他所受事故伤害可以申报工伤,被认定为工伤的,他的一切医疗费由上司支付。
从侵权的角度分析,他的伤病员是被一名工友打伤的,该工友作为侵权人也要承担他的医疗费。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用于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警方在治疗结束后要求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等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生物体等进行检测鉴定,得出伤害程度等结论性意见。 被认定为轻伤以上的,勤务员打人行为被认定为上升为刑事案件的轻伤的,仍然是民事法律关系。
另外,申报工伤后,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在他治疗结束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损害鉴定,鉴定结论是工伤的各项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业带薪、护理费可以向上司主张,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小上司欠薪的情况,可以先行收集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包括录音、报警记录、工人证书等。 向劳动监察举报,劳动监察协调,报警,在警方协调下,可以要求上司出具欠薪证明。 可以根据借据直接起诉。
本期律师服务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樊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