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峰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税务部门机构改革以来的一次重要“大考”,其中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次改革不是“隔靴搔痒”、“小修小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抓住了制度改革的关键,既要充分考虑当前中国国情,又要借鉴其他国家先进做法,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更加公平的税收负担,有效拉动内需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以来,采取分类征税方式,家庭、生活、教育等支出几乎没有特别扣除。 传统的“统一支付”方式无法准确衡量和扣除家庭的综合负担。 此次修订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保障了公平性,加强了调节性。 这意味着,即使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家庭负担越重的纳税人,享受的减免力度也越大。 另外,个税改革是惠及更多中低收入群体、也有利于人民的经济手段,可以极大地调动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
此次个税改革政策影响较大,执行难度也相当大。 由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改革后税务机关变成了与主要扣缴单位同时面对扣缴单位和自然人纳税人。 如何实现与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实时互通收集和应用海量纳税人信息,如何应对下一阶段繁重的综合收入年度精算工作,如何应对信息化建设趋势、网络综合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支持纳税人便捷纳税这场关系民生的重大税制改革,仅靠税务部门的单打一很难一步到位,需要各方共同推进,打通各类管理的“关节”。
从制定新政策、扩充宣传、落实各项征管工作,除了税务部门履行职责外,公安、民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建设、房管等相关党政部门还开展了多项协作,协助消除信息障碍,通过多项信息共享使申报信息准确无误这确保了个税改革的顺利推进“其次,需要广大纳税人增强自主规划意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后,个人自行申报被放在重要位置。 这就要求所有公民积极参与,深入了解新政,提高对政策的了解、熟悉度,培养良好的纳税意识。 需要社会大众的关注监督和适度包容,在对税务部门施加改革压力的同时,给予改革支撑动力,推动改革落地生效,让更多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个税改革在路上走,现在正珍惜着当时。 个税改革不仅是税务部门的单独斗争,更是集中各界力量一起推进的一次重大变革,必须多方拾柴、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