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弛)记者日前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上巡查时发现,与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前相比,该网站12388举报专区的“举报须知”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第一条”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新增三项内容: 其中,二是“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务员,下同)”)不依法违反公正运行权、廉洁政治工作、道德操守等规定,贪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该项目明确了举报人可以依法检举控告的6种监察对象和检举控告的几种情况。 第四点“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 第五款“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不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明确监察对象和有关人员的申诉、涉及原行政监察的相关申诉也属于举报受理范围。
新增加的这三项内容,与监察执法有机衔接,充分体现了信访举报工作的时代发展。 同时也表明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后,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监察对象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实现了监察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全覆盖。
在解释“第二条”中检举、控告、检举人应当对事实真实性负责等内容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的新表述明确了纪律和法律依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
资料来源: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