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曰公有理,婆娘有理
从租客的角度看,人生无常,大肠被小肠包裹,生活中难免会有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 比如调动工作、家庭突然变故等,都不在自己能力控制的范围内。 而且,有时明明租赁合同没有满足却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 房东不退还押金,自己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平衡的心理。 网络上有水泥堵塞厕所、家具家电、用垃圾堆填房间等各种现象。 另外,网络
你想问一下这种道德吗? 合同精神在哪里? 如果这个社会和各企业事业单位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可以不承担责任和结果而自由推翻的话,那合同不是和虚拟的一样吗?
我也租过房间。 借过一百个月以上、四千个月以上。 当然,如果没有撕毁合同,也就没有机会看到坏房东。 房子是租的,但生活是自己的。 珍惜里面的各种设施,保持干净的居住环境。 毕竟,住在里面生活的是自己。 我记得那位短租了几个月的房东,想让他在还债后继续下去。 因为,我还债的时候,所有的卫生面都很干净。 原来的东西都还给房东了,房东借的时候恢复了整洁的样子,押金房东很自然地还给我了两个月。 结果,双方当然心情很好。
房东的立场:现在租客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但没有过期的情况下,要求退还押金。 众所周知,年末年初租客最多。 年末年初租客很难再租,下半年有可能出现空档。 那损失由谁负责? 房东也需要养家糊口,租房要承担各种家具家电的损失。 我的租客也做了半年的房东,去年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空着的套房。 我想借别的房贷,所以和租客签了一年的合同。 租了半年之后,租客也因为工作调动不得不提前退款。 当时的租金是2000个月、2个月的押金。 我告诉租客按比例退还押金(当时收房是经纪人帮忙的。 我回来检查房子的时候,我丈夫房间的灯一个65元,阳台的玻璃门一个300元。 单人沙发塌陷了,我做了别的计算。 房间里的卫生我回去做也没关系。 那个月10天的房租水电费连1000元都没付。 算起来他也没有亏。 )我觉得当租客比租客累得多,风险也很大。 [泪奔]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 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也是必要的。 退缩是人之常情。 难怪不退缩。 合同精神还是需要的。 (个人的真正经验也是个人的看法。 (大笑) (大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