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政委叶剑、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等专程赶到该县澄潭派出所,为民警张庆丰、陈洁送去《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查清了他们在依法履行职务中受到不正当投诉的事实,恢复名誉,恢复了名誉
“接到不实的投诉,我感到非常懊悔。 如今,组织上给了我正名和撑腰,让我作为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底气和勇气。 努力让辖区的大员在办案和处理每件事情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警陈洁这样说。
2019年,新昌男子赵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新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刑满释放后,赵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满不在乎,对办案民警十分不满。 今年以来,他多次利用自己注册的嘀嘀号码,在上面发布不实信息,向澄潭派出所两名办案民警实名举报,为他人提供掩护,是一把“保护伞”。 这样的不实信息不仅损害了两名民警的声誉,也给新昌公安的公信力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得知这一情况后,新昌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启动执法维权预案,并指派专人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调取了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关的录音录像、文件等证据材料。 仔细调查证据,发现两名民警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执法办案、妥善处理,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没有赵某反映的问题,没有包庇、包庇他人,不可能是“保护伞”。
“一封《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一张薄薄的纸,是组织对我们的严密关怀。 ”民警张庆丰说。
“对依法履行职责中被恶意举报、投诉的民警公开亮出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执法规范,树立广大公安民警依法进一步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公安机关”新昌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梁沈锋说。 (杭州交通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