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储户李先生等三人的 243 万元存款,被南京市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原局长时岱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因时岱宁无履行赔付义务能力,在时岱宁被逮捕并判刑后,受害人李先生等三人要求赔偿被拒。随后,李先生等人将邮政南京江宁分公司起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判定。
针对上述事件,3 月 21 日晚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 我们关注到媒体关于我公司江宁区岔路口营业所资金纠纷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我们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客户的诉求和心情,充分理解社会公众对资金安全的关切。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对此我们非常感谢。"
" 保护客户资产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和天职。鉴于该案复杂、存在一些疑点,我方已提起上诉,现法院已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重审中,我们还不便向社会公布更多细节,也请大家多给予理解。请广大公众相信,我们一定尊法、守法。待案件终审判决后,我们将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回馈广大客户的厚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表示。
3 月 20 日,"243 万存款被原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 事件当事人发视频回应,自称快 80 岁了,老伴已经去世,还捆了一身外债,希望银行可以把钱尽快还给他们。
据悉,南京市民李某为帮在邮储银行(邮局)担任 " 支局局长 " 的朋友时某完成存款任务,先后将 243 万交给时某代存,时某把这笔钱私吞,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存款证明并加盖了 " 南京江宁岔路口邮政储蓄 " 的印章后交给李某。时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并退赔银行资金。但,时某判刑后,储户李某依然拿不到自己的 243 万存款,只好起诉银行追讨,一审胜诉。邮储银行不服上诉。
2022 年 5 月,南京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之后,江宁区法院召开了几次庭前会议、调解和开庭,邮储江宁支行不愿意承担先行赔偿责任,银行辩称,当事人李某没有及时 " 查询 " 从时某那里拿到的虚假存款凭证,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