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槐荫法院公布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小雨(化名)父亲雷某常年酗酒且无正经工作,自己是靠母亲辛苦开店挣钱养大的。
后雷某入狱服刑13年,从此二人再未见过面。2022年10月,小雨接到20余年未联系的父亲电话,雷某要求小雨对其履行赡养义务被拒绝,雷某将小雨诉至法院。
小雨辩称,雷某从其出生之日就没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因此雷某无权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抚养和赡养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教育义务为由,而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小雨自2022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向雷某支付赡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