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迅速冲上热搜第一。对此,中国电科回应: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每次公共假期,因为企业要求不合理加班而引发劳动争议,闹上热搜的事件不少,但这次的事发酵速度极快,引发的争论也更为激烈。究其原因,还是天下打工人苦加班久矣。
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因领导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大家纷纷要求辞职。值得一提的是,从聊天对话中还可以看到很多加班是形式主义的无效加班,这些加班不是出于工作需要,只是为了显示大家都很努力。类似管理方式,充斥着层层加码的官僚主义,就像有员工反映的那样:“无意义的加班太多了,明明可以不用加班的,管理层管着管着就开始加班了。”盛气凌人的“老爷式”管理,是当下职场客观存在的丑恶现象,也都极为精准地戳中了打工人的痛点,甚至引发“00后能改变职场不良风气吗”“原来00后真的有在整顿职场”等话题热议。
当然,评判个中是非,显然得以厘清事实为前提。若当事人图中所说的长期高负荷加班乱象属实,无论事发公司是不是中国电科,还是其外包公司,那都该一查到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以加班当月的应发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果网络截图所传“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讲法治的加班更让员工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长此以往,得不到发泄的怨气必然加速累积。
无论如何,这件事绝不能止于一篇“打工人”爽文,劳动部门也应该尽快介入,查清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让《劳动法》长出“牙齿”来!而各行各业也需明白,网友们的转发和热议,既是代表自己,对当事人表达支持和声援,也是代表广大劳动者,对所有不良企业的抗议和施压。打工人们需要的是改变畸形的加班文化、拍马屁文化、无效被迫加班等职场潜规则。不要低估了这届打工人对超长和无效加班等职场乱象的敏感。这份敏感的背后的期冀就是,人们需要的是一个更人性、更柔性、更活性的职场生态,想要更平等化的职场人际关系与更透明化的职场规则,希望能被企业与上级当做“人”而非工具来看待,而不是工具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