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法治报4月10日报道:直到警察上门,朱女士才知道眼前这个丈夫“王某”,并非真的王某,他其实另有身份,甚至还曾犯下刑事案件。经温岭市人民法院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后,近日,朱女士终于拿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这意味着她被丈夫弄虚作假的9年婚姻也终于画上句号。
朱女士与“王某”于2011年2月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温岭市民政局向二人颁发结婚证,夫妻俩后来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活过得踏实宁静。
但这份平静随着丈夫突然被抓而打破。2020年6月,辽宁省某公安局民警前往杭州余杭区“王某”家中将其抓获。次年,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此时,朱女士如梦初醒,原来丈夫“王某”是冒名的,他其实姓李。李某不仅姓名造假,他的身份、年龄也全是假的,因为他触犯了刑法一直在逃亡之中。
2003年1月,李某与他人采用挟持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使他人死亡后潜逃。潜逃期间,李某办理了身份信息为王某的虚假身份证件,还将自己1964年的出生年份改为了1976年。之后,李某用虚假身份证件重新生活,与朱女士结婚生子。
感到被欺骗以及丈夫是罪犯的恐惧萦绕在朱女士的心头。2023年1月,她向温岭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登记。
法官在收到朱女士的起诉状后,认真审阅材料,积极调查核实,并与审理李某非法拘禁罪一案的辽宁省某法院取得联系,将相关信息进一步地校对和确认,并与温岭市民政局开展座谈研讨,梳理婚姻登记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细致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随后,温岭法院向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案涉婚姻登记及时予以纠正。民政局予以采纳,并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温岭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建宏表示:“冒名婚姻,不仅扰乱婚姻登记工作,还会伤害受欺骗一方的感情,影响其后续生活。温岭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司法建议促该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如果遭遇冒名婚姻,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制定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2.通过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3.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依法依规认定处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向民政部门反映,由民政部门及时将有关线索转交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由民政部门对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