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重庆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重庆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出处于重庆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意思是:使命任务越艰巨,风险挑战越严峻,越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断增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使命
知责于心,说的是把责任牢记在心里,不是光说在嘴上的;担责于身,说的是把责任稳稳的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不推三阻四的;履责于行说的是履行责任在于行动,而不是只说在口头上,写在纸上的,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在行动上。这句话把心里想的,嘴上说的,行动上做的给统一起来了。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这句话其实是套用了文言文倒装句中的介宾结构状语后置句式,来表达现代关于责任与行动的关系,正常的语序应该是:于心知责于身担责于行履责。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心里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在身上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在行动上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