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国划分为中西部地区源于1986年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公布了我国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
1997年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市为直辖市,并划入西部地区后,由于内蒙古和广西两个自治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正好相当于上述西部省(市、区)的平均状况,2000年国家制定的西部大开发中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又增加了内蒙古和广西。
所以,目前中西部地区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共22个,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西部包括的省:云南省(云或滇)省会:昆明,贵州省(贵或黔)省会贵阳,四川省(川或蜀)省会成都,重庆市(渝),宁夏(宁)省会银川,青海省(青)省会西宁,陕西省(陕或秦)省会西安,甘肃省(甘或陇)省会兰州,西藏(藏)省会拉萨,新疆(新)省会乌鲁木齐,山西省(晋)省会太原,河南省(豫)省会郑州,湖北省(鄂)省会武汉。
1、中西部地区,是对我国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总称,其主要包括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
2、我国中西部地区在地理位置上发挥了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进一步指导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