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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市的“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男方的亲属和被告人的母亲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宣判后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
据甄女士介绍,这对男女于5月1日举行了订婚宴,27岁的男方给了24岁女方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金戒指。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承诺,结婚后将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然而,在第四天的订婚当天,男方声称女方要求加名并要补上剩下的10万元彩礼,否则指控他强奸。
女方于5月4日报案指控男方强暴。但甄女士表示,5月5日,他们拿到了房产证并答应加上女方的名字,但女方称为时已晚,并表示不再珍惜这段关系。男方于5月5日被警方带走调查,并于6月26日被起诉至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甄女士表示,12月25日上午,在阳高县法院,法官宣读判决前进行了了大概40多分钟的庭审。“从法官宣读的内容来看,整个庭审过程完全采纳了女方的陈述。”甄女士认为,法庭定罪是依据女方的供词推断出被告人有罪。
甄女士明确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法官问他的时候,他当庭就提出上诉。”甄女士介绍,男方委托的两位律师都在外地参加庭审,无法亲自出席宣判。“其中一位律师在云南出庭,而法院在上周四12月21日下午突然通知了今天的宣判,我们的律师们还没有赶得及赶回来。律师曾于11月28日向法院提交了26份申请和1份撤诉意见,总计3万多字,但法庭没有采纳。”
时隔203天,甄女士首次见到了儿子。“在庭审中,我终于见到了我的儿子。他现在瘦了,脸色苍白,毫无血色,我不知道他在监狱里承受了多大的压力。”甄女士说:“我儿子和女方有订婚关系,并给了她10万元彩礼,但他们进入婚房后并没有发生强奸。”
知名律师殷清利向记者证实,他于11月28日开始辩护,并提交了26份申请和1份撤诉意见,总字数超过3万字。然而,阳高县法院在庭审中仍然宣判了刑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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